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越秀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委托运营机构的询价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越秀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委托运营机构的询价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部署要求,着力为辖区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全链条、全景式的综合保障服务,推动越秀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单位内选取1家委托运营机构。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有意向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越秀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项目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

  (四)定价选择: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方面综合考虑,项目资金30万元(含税金)。

  (五)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满一年。

  二、项目内容

  详见附件《越秀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委托运营服务需求表》。

  三、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备案业务。

  (三)具备独立满足越秀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委托运营服务的能力。

  (四)具有1名以上(含1名)熟悉劳动法以及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政策法规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询比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越秀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委托运营服务工作方案,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团队介绍以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等,加盖单位公章;

  (6)项目报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7)无违规行为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报名资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将取消比选资格。

  2.报名资料的封装

  (1)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或截图等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材料骑缝处应加盖公章。

  (2)包装必须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服务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封口处应贴封签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3.报名资料采取现场递交

  资料递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3室社会保障与劳动关系科。

  4.提交报名资料的起止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2日截止(现场递交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5.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20-********

  (二)资格审查和比选

  1.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报名资料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

  (2)报名单位应对提交的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比选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选取3家单位进入综合评分比选。

  2.综合评分比选

  (1)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比选方式,有效询价报价范围内综合评分高者中标。

  (2)经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中选后5个工作日未按要求对接签约工作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如主动放弃本项服务的,须及时通知并出具书面说明。未按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另行委派其他单位承接该项服务。

  (3)本次项目询比的中选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其他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越秀区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委托运营服务需求表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6日


标签: 委托运营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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