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科自动包装机采购目招标公告第五次
药剂科自动包装机采购目招标公告第五次
药剂科自动包装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单位拟对药剂科自动包装机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匿名质疑、投诉不受理,虚假、恶意的质疑和投诉将承担被追究的风险。
一、项目名称:药剂科自动包装机
二、项目编号:2024-JKEKYY-F400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物资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预算 (万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
1 | 自动包装机 | 台 | 1 | 3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 医院指定科室 | 详细参数见附件 | ||
预算 (最高限价) | 3万元 | ||||||||
说明 | 1.本次采购采用现场询价最低价中标采购方式。 2.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4.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5.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以上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3万元。
3.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7月22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线上报名由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以电话方式通知供应商。
(三)现场询价采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4)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投标供应商开户许可证;
8.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满足设备采购需求的设备参数、宣传彩页等证明材料,未能提供明确参数响应材料的,视为不满足参数要求。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26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09时30分。
(三)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24年7月26日09时30分
投标供应商将现场询价采购时需提供材料及最终报价单封闭于一个信封内,现场提交给询价评审小组。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标,从各投标供应商中选取满足所有实质性要求且价格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未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女士
办公电话:024-********
邮箱:*********@qq.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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