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智慧水务三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某县智慧水务三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公示编号:HBTZ-XTJC-*****

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采购人)对某县智慧水务三期项目(立项编号:29M*****WW0166、29M*****WW0167)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项目属于创新业务(新兴ICT)项目,计收类型为:类型三。

1.1采购内容:

采购包一:杭州竞达品牌智能水表:采购5790台杭州竞达品牌LXSY-15D型号智能水表。

采购包二:宁夏隆基品牌智能水表:采购6714台宁夏隆基品牌LGW-NHSQ47 DN15型号智能水表。

采购包三:腾越品牌智能水表:采购2200台腾越品牌LXSKZ-WX(DN15NB)型号智能水表。

采购包四:新天科技品牌智能水表:采购1400台新天科技品牌LXFMN DN15型号智能水表。

2.供应商名称:

采购包一:杭州竞达品牌智能水表

供应商名称:杭州竞达电子有限公司【原厂】

采购包二:宁夏隆基品牌智能水表

供应商名称: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原厂】

采购包三:腾越品牌智能水表

供应商名称:连云港腾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厂】

采购包四:新天科技品牌智能水表

供应商名称: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厂】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评审人员经论证认为:本项目属于创新业务(新兴ICT)项目,收入合同中已明确规定设备品牌和型号采购包一须向杭州竞达电子有限公司【原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包二须向宁夏隆基宁光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原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包三须向连云港腾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包四须向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中国联通河北省分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细则(V1.0)》中第四条第(六)款“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其中,政企客户要求须以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须提供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它情形也需提供相关依据。”的情形,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规定,可以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为满足某县智慧水务三期项目(立项编号:29M*****WW0166、29M*****WW0167)要求,本项目需与上述供应商进行谈判。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19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开元金融中心7层

联系人:赵越

电话:186*****896

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北路38号

联 系 人:刘从从

电 话:158*****370

电子邮件:158*****370@139.com">158*****370@139.com

监督部门: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综合人力部

监督电话:03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6日

,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宁夏,石家庄,连云港,杭州,0311-,雄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慧水务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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