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名称: 四川省凉山西昌牦牛山风电项目风机、塔筒设备监造及检测服务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4-07-16 18: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7-22 0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0
文件获取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截标/开标时间: 2024-08-06 09:30
开标形式: 线上开标
服务期(天): 457
开标地点: 国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服务期说明: 2.5.1 预计为2024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预计约457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5.2如本合同监造工作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结束,则监造服务期自动顺延直至合同工作全部结束为止。档案整理移交时间不计入合同规定的有偿服务期。 2.5.3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使监造服务期延长在12个月以内时,监造费用不作调整;若监造服务期超出上述限制,双方可对增加部分按合同单价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服务期延长,承包人不承担服务延长期的监造费用。
招标范围: 2.4.1 按本标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特定场址风电机组适应性评估,并提交具有权威性的特定场址风电机组适应性评估报告(SSDA)。 2.4.2 按本标规定,对本项目96台套风电机组和96台套塔架设备进行监造。全过程驻厂监造点包括:叶片厂、发电机厂、机组总装厂、塔架厂,驻厂监造需对进厂原材料、制造过程、厂内组装、检验试验(含制造厂外协、外购件检验、试验)、防腐、包装、发运等质量和进度进行全过程监理。 2.4.3按本标规定,完成风电机组及塔架设备材料、零部件抽样试验、无损检测(检测材料及零部件包括塔架钢板、塔架法兰、塔架焊缝、风机及塔架螺栓、锚栓、叶片、主轴、轮毂和机架等),并提交盖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2.4.4按本标规定,在机组并网后完成特定场址载荷测试工作,并提交具有权威性的测试成果报告。 2.4.5根据发包人工程档案归档要求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提交。
供应商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3.2.1具有中国设备监理协会颁发的设备监理单位证书(风力发电站设备乙级及以上)。 3.2.2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产品认证机构认可证书”,认可业务范围含“风力发电机组”。
供应商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自2019年6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累计承担过装机5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监造服务业绩。 3.3.2投标人自2019年6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具有特定场址风电机组适应性评估(评估内容至少应包含机位风资源参数复核、整机及塔架载荷复核)和特定场址载荷测试(测试部件应至少包含叶片、塔架和主轴)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含上述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或自2019年6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具有5MW及以上单机容量风电机组型式认证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型式认证报告)。
供应商其他要求: 无。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备注: 联合体要求: 3.7.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7.2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的风电机组监造单位须满足资质要求3.2.1。 (2)组成联合体的另一单位须满足资质要求3.2.2。 3.7.3联合体各方的业绩要求如下: (1)组成联合体的风电机组监造单位须满足业绩要求3.3.1。 (2)组成联合体的另一单位须满足业绩要求3.3.2。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标段投标,也不得在本标段组成新的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