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雁林湾保障房自持部分精装修工程一期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温州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雁林湾保障房自持部分精装修工程一期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温州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雁林湾保障房自持部分精装修工程(一期)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照有关规定,温州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乐清市柳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WZYG********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雁林湾保障房自持部分精装修工程(一期) | 1项 | 245.7566万元 (人民币) | 雁林湾保障房的室内装修、安装、设备等工程,具体见磋商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地址:
报名时间及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报名方式: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温州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良港路金箫公寓A幢402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09:30
七、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良港路金箫公寓A幢402室)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月31日09:30
九、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温州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良港路金箫公寓A幢402室)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元,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供应商账号汇出,不接受现金或个人账户汇款。建议投标单位汇保证金时注明“**项目”名称,以便核查;
户 名:温州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01*****4359844
行 号:402*****3045
开户行:乐清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白象支行三山分理处。
十一、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料并装订成册:
1、报名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提交以上报名资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对,投标供应商是否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开标后由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磋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清市柳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柳青南路200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345
采购机构:温州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城东街道良港路金箫公寓A幢402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
附件信息:
12.2K
标签: 阳光工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