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万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日常维修与保养工程(2016年度-2018年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达州至万州高速公路(四川境)机电系统日常维修与保养工程,该项目已由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批准列入年度资金计划,现采取公开招标方法选取养护施工单位。招标人为四川达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达万公司”),资金来自达万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路线起于达州市通川区魏兴镇,经罗江跨S201及州河,穿独树梁隧道,经陈家沟、盘石穿沙坝湾隧道,经七里穿天坪寨隧道,经长田、梅子口、金山寺穿红花山隧道,经开江县城南(县城与明月水库之间),穿尖山坡隧道,经讲治、宝石,穿猴子岩隧道(长2435m,其中四川境470m、重庆境1965m)进入重庆境,路线长63.8公里。
全线共有隧道 23239.62 m/ 7座,主线收费站1座、匝道收费站4座。服务区1对、停车区2对。
全路设置1个监控分中心(设置在徐家坝收费站)和1个隧道监控站(设置在七里收费站)。
其全线隧道情况如下:
序号 | 隧道名称 | 起止桩号 | 隧道长度(m) |
1 | 沙坝湾隧道 | 左线 | K117 325-K120 632 | 3307 |
右线 | YK117 349-YK120 644 | 3295 |
2 | 天坪寨隧道 | 左线 | K126 960-K130 640 | 3680 |
右线 | YK126 964-YK130 666 | 3702 |
3 | 尖山坡隧道 | 左线 | K153 425-K154 740 | 1315 |
右线 | YK153 450-YK154 735 | 1285 |
4 | 红花山隧道 | 左线 | K139 710-K140 789 | 1079 |
右线 | YK139 711-YK140 799 | 1088 |
5 | 独树梁隧道 | 左线 | K108 158-K109 529 | 1371 |
右线 | K108 167-K109 520 | 1353 |
6 | 宝石连拱隧道 | 左线 | K160 326-K160 750 | 424 |
右线 | YK160 326-YK160 750 | 424 |
7 | 猴子岩隧道 | 左线 | K163 353-K163 816.31 | 463.31 |
右线 | YK163 363 RK163 816.31 | 453.31 |
注:猴子岩隧道机电设备由重庆高速公路公司负责维修保养。
2.2招标内容
2.2.1标段划分:达万高速公路的机电系统日常维修与保养工程,划分成一个标段,标段号
DW-YH-YH-201512(073)。
2.2.2工程内容:达万路三大系统及隧道机电系统(含服务区、停车区)的日常维修和季度保养工作。
中标人不含以下工作内容:1、收费站计重设备标定;2、隧道内干粉灭火器、备用柴油发电机、外场高压供电线路;3、日、周、月的日常保养工作;4、停车区、服务区、收费广场、收费大棚及隧道的照明灯具的购买。
2.2.3合同工期:合同期限为3年(2016年度-2018年度),分年度签署合同。
下年度合同的签署是基于中标人在上年度的合同履约情况,若合同履约良好,才能够签署下年度合同。若中标人在年度合同期间内2个季度(连续或间断)的工作考核中不合格,无论合同是否到期,发包人均有权立即中止合同。
更换设备的质保期与产品本身的质保期一致。
2.2.4工作质量要求:达万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日常维修与保养工程要求严格按照规范和业主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开展经常性检修、定期检修及应急检查等工作,始终保持和及时恢复达万高速公路三大系统和隧道机电系统,使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整洁的外观状态,并建立规范的维修档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
③投标人近五年(近五年(自2010年11月1日起至今,新建工程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维修维护工程以完成工作时间为准))独立完成
A.完成1个以上里程不小于50KM的新建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工程施工(包含收费、通信、监控系统)或独立承担至少2条及以上里程均不小于50km的高速公路机电综合系统(包含收费、通信、监控系统)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项目;和
B.完成2座及以上单洞长度均≥1000米(双洞不累加,左右洞长度不同时,取平均值)的高速公路隧道机电系统工程施工业绩(可为单独合同,也可为项目合同中的内容);
④近一年(2014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或等于零;
⑤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并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评定等级为C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投标禁止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结果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关联企业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2015年12月 10 日起(北京时间),在相关网站(详见招标公告第8点,下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等由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有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6.2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
2016年
1 月
7 日上午
8:00~9: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
2016年
1 月
7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招标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担保
7.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银行保函:①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10万元的银行保函;②C级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15万元的银行保函。③受到限制投标信用处理的投标人(投标时按C级对待),在处理期限内:人民币15万元的银行保函。
7.2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由招标人统一保管,清晰可辨的影(复)印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3投标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如投标人基本帐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应由该银行系统内具有开具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
8.相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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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公共资源 交易信息网 |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 开发总公司网站 | 四川达万高速公路 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
招标公告 | 发布 | 发布 | 发布 | 发布 |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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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 |
补遗书及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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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 |
公示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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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 |
评标结果公示 |
| 发布 |
| 发布 |
(
http://);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 spprec .com);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网站(
http://www.scgs.com.cn);四川达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http://www.bdwgs.com)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
公示表一:投标文件格式7-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1)
公示表二:投标文件格式7-2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2)
公示表三:投标文件格式7-7近五年(2010年11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施工或者养护项目情况表(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6)
上述表格必须与投标文件所填写内容保持一致(单独打印一份并加盖单位章,但不需在公示资料中附证明资料)。若出现不一致时,招标人将按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表格内容进行公示。
9.2包封
上述3表书面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章)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是书面资料的扫描件,U盘应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所投标段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送交。
9.3送交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文件的送交时间及地点
9.4投标人公示资料应遵循下述规定
招标人将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5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10. 投诉处理
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1.放弃中标的处理
11.1投标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若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投标担保。
11.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担保,并将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议给予D级的信用处理。
11.3合同协议书签订后,中标人放弃合同,招标人将不退还中标人履约担保,并将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信息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12.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登记有关投标人信息,不提供联系方式,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参加开标会,自行在相关网站上查阅和下载补遗书及有关通知,投标人收到补遗书及有关通知后,不再向招标人发出确认函。如有问题,投标人应及时同招标人电话联系,以落实补遗书及有关通知的下载情况,如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2.2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必须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12.3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登记投标人信息及有效的联系方式,至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前,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处于有效工作状态,招标人不承担由于与投标人联系中断给投标人带来的任何损失责任。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达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达州市南外东环南路222号
邮 编:635000
电 话:
***-******** ****-*******传 真:
***-********联 系 人:张女士 吴先生
招标人:四川达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 12 月 10 日
达万机电日常养护招标文件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