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升级改造校园监控系统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YZX-CS-2024-070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升级改造校园监控系统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6.4505万元,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木项目己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呼和浩特市特殊教有学校升级改造校园监控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升级改造校园监控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呼和浩特市特殊教育学校升级改造校园监控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
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
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涵盖本次招标采购内容);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7日09时00分到2024年07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
送至代理机构邮箱y2x000454@163.c0m,并电话联系进行审核,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
为本项目全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以电
子形式发送给提供齐全资料的供应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新华汇A座13楼1313号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新华汇A座13楼1313号
七、其他
(一)供应商的帝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
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涵盖本次招标采购内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致府采购活动:
4.到提交响应文件的藏止时间,投标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玫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会内豪
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渠道查询。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文件获取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
(4)投标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
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渠道查询。
(三)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展务平台(http/bg,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特殊教有学校
地址:赛罕区金桥开发区民政福利园区内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赵义泉
电话:131710087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鑫垚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新华·汇A座13层1313号
联系人:郑工
电话:0471-4221080
电子邮件:X×y2x000454@163.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欧):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构
1(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