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礼泉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礼泉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礼泉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礼泉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19:0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礼泉县财政局四楼业务股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8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鑫
项目联系电话 029-********
采购单位 礼泉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南大街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7*****333
代理机构名称 礼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礼泉县财政局四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
项目概况

礼泉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礼泉县财政局四楼业务股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ZX-H-2024-011

项目名称:礼泉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物证实验室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8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信息化设备 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880,000.00 8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物证实验室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物证实验室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17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礼泉县财政局四楼业务股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礼泉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礼泉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上述资质的供应商请携带,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自我声明、中小企业声明函在礼泉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礼泉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南大街15号

联系方式:137*****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礼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礼泉县财政局四楼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鑫

电话:029-********

礼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7月16日


标签: 电子物证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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