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动力厂 260T 锅炉 SCR 脱硝改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包号:0747-2460SCCZS105/01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
资比例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动力厂 260T 锅炉 SCR 脱硝改造
招标范围:本次对 2 台 260 锅炉改造脱硝增加内嵌式 SCR 脱硝装置,NOX(以 NO2 计)原
始浓度≤200mg/Nm3 为基准,采用 SNCR+SCR 联合脱硝工艺技术进行改造,设计供货安装的 EPC
工程。主要技术规格:本次改造按 SNCR+SCR 联合脱硝工艺设计,如图 1 所示(还原剂为 20%
氨水溶液,SCR 催化剂层数为 1 层),本期改造在锅炉尾部烟道新增 SCR 及配套设备,在设计
煤种、锅炉最大连续出力工况(BMCR)、处理 100%烟气量下及在锅炉开、停炉过程中等非正
常工况下,经过 SNCR+SCR 联合脱硝后,要求 SCR 出口 NOx 浓度<50 mg/Nm3 (干基, 6%O2),
SCR 出口氨的逃逸率≤ 3 ppm/Nm3,SO2/SO3 转化率< 1 %。(图 1 典型循环流化床锅炉
SNCR/SCR 联 合 脱 硝 工 艺 流 程 ) ; 质 量 标 准 : 合 格
技术要求
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20 天内完成改造,其中进厂施工 40 天
(单台套 20 天)
建设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①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 本次投标施工方需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③ 本次投标设计方需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
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不做要求
3.3 业绩要求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
少具有 1 项燃煤锅炉 SCR 脱硝新建或改造的 EPC 业绩(锅炉要求高温高压 220t/h 及以上级
别)。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供货范
围及服务范围页、锅炉参数页、日期页、签章页),如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锅炉参数需提供对
应的技术协议等证明资料。未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
且在公示期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
至少 1 项 SCR 锅炉制造、改造或设计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
(至少包括首页、服务范围页、人员委派页、日期页、签章页)。若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任职
信息,可以提供中标通知书、业主方出具的委派单等有效证明资料;未提供满足要求的业绩证
明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②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投标人须提供其近 3 个月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费的证明材料。
3.5.2 施工负责人
① 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建筑业 B 类安全考
核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施工负责人简历表,并附身份证、安全考核证书、注册证书
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若为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统一使用的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无效。
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
电子证书无效。)
②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投标人须提供其近 3 个月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费的证明材料。
注: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但需同时满足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3 设计负责人
① 拟派设计负责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
在至少 1 项 SCR 锅炉制造、改造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
页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服务范围页、人员委派页、日期页、签章页)。若无法体现设计负
责人任职信息,可以提供中标通知书、业主方出具的委派单等有效证明资料;未提供满足要求
的业绩证明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②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投标人须提供其近 3 个月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费的证明材料。
注:设计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但需同时满足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5.4 安全负责人:
① 拟派安全负责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 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② 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投标人须提供其近 3 个月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费的证明材料。
3.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设计单位需作为牵头方。
②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分工、责任和费用
分配比例等内容,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③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其他形式
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④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报价;
⑤ 如为同一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报价,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否则其
投标文件无效;
⑥ 联合体应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4 小时制,下同)
前,登录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ebid.sinochemitc.com)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
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00 元人民币),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
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免费)。
4.2 完成领购手续后,可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8639519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
逾期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化电子招标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中华大道东段 439 号
联系人:张小兵
电话:17518828191
电子邮件:zhangxiaobing1@sinochem.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zl 招标代理签章}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4 号院平安幸福中心 B 座 23 层
联系人:刘通晓
电话:13366648681
电子邮件:liutongxiao@sinochem.com
8. 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应通过中国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以书面形式提
出,并加盖投标人 CA 电子印章或提供盖章扫描件。异议联系人见本公告第 7 条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9. 监督部门
招标人: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室(巡查办)
联系人:马锋
电话:0396-3821576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祥勇
电话:010-83923272
电子邮件:mxy@sinochem.com
日期:2024 年 07 月 16 日 19 时 30 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