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森工重点国有林区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龙江森工重点国有林区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龙江森工重点国有林区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GXTC-A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以《关于龙江森工重点国有林区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黑林草局函〔2023〕5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江森工重点国有林区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龙江森工重点国有林区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施业区

2.3建设规模:新建营房2处共1350平方米、物资储备库2处共250平方米、训练场地2处共3000平方米;新建瞭望塔2座,维修瞭望塔4座。维修塔房3处,维修物资储备库5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24年9月1日—2024年10月31日,总工期60日历天,最终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8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7月16日17时00分至2024年07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6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10.其他

10.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0.3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10.4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10.5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招 标 人: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有限公司

地 址:通河县清河镇

联 系 人:苗先生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08号6层

联 系 人:郭先生、秦先生

电 话:0451-********-8010、8003

邮 箱:gx********@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治理 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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