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资料和宣传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普法宣传资料和宣传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普法宣传资料和宣传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文物和陈列品/可移动文物/文件、宣传品

采购单位 拉萨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拉萨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22:1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3:00 下午:15: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3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 0891-*******
采购单位 拉萨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东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老师
代理机构名称 西藏友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林聚路30号圣安大酒店三楼3-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153*****512
附件:
附件1 询价公告.docx
附件2 询价公告.docx

项目概况

普法宣传资料和宣传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拉萨市林聚路30号圣安大酒店三楼3-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yd2024-060

项目名称:普法宣传资料和宣传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评标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第六章,仅以此声明函作为评定标准,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无效)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供应商须对以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成交,声明函将随本项目成交公告一并公告,若被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7 号),本次响应产品类别如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如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5.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7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拉萨市林聚路30号圣安大酒店三楼3-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林聚路30号圣安大酒店四楼西藏友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拉萨市林聚路30号圣安大酒店四楼西藏友德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来源: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分别是:西藏顺祥鸿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顺和鑫商贸有限公司、西藏西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拉萨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藏大东路1号        

联系方式: 李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友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林聚路30号圣安大酒店三楼3-1室            

联系方式:王工153*****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891-*******

 

标签: 宣传资料 宣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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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友德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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