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应急管理局雁塔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西安市雁塔区应急管理局雁塔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雁塔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XG-ZB-******

项目名称:雁塔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36,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雁塔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雁塔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响应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响应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由负责人授权即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包2(雁塔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响应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响应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由负责人授权即可;

(8)供应商如为代理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如为制造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包3(雁塔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响应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响应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由负责人授权即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17日 至 2024年07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8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雁塔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路西段老三届世纪星大厦8层K座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29-********

陕西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6日


相关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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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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