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合司法培训基地有线电视及境外卫星节目收视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上合司法培训基地有线电视及境外卫星节目收视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上合司法培训基地有线电视及境外卫星节目收视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卫星传输服务

采购单位 上海政法学院
行政区域 上海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21:52
预算金额 ¥3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戴小军、付荣
项目联系电话 021-*********8009、*********8004
采购单位 上海政法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021-********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戴小军、付荣021-*********8009、*********8004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政法学院

项目名称:中国-上合司法培训基地有线电视及境外卫星节目收视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基地宿舍楼内房间提供国内有线电视及境外卫星节目收视服务。
有线电视服务费人民币*****元/年。合同履行期限为5年,采取一次招标五年沿用、分五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境外卫星节目收视服务******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2.******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东方有线作为“党媒政网”,是上海唯一的有线电视运营商,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良好的口碑。在播出电视节目内容上能够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手段来保障可靠性和安全性。

2、信号稳定性和清晰度

东方有线数字电视采用的是有线电视传输技术,其信号传输不受网络波动的影响,能够保证稳定的信号输出,避免了在网络繁忙时段可能出现的卡顿和延迟问题。此外,东方有线提供的高清数字电视信号清晰度更高,为用户带来更佳的视觉体验。

3、关于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相关政策要求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第二章第九条中规定,安装、维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定的条件。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应当由持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的机构提供安装和维修等相关服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开展IPTV专项治理的通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45号文)》第二条第二点中明确严禁播放未经广电行政部门批准引进的境外电视节目,特别是严禁境外电视整栏目和整频道在IPTV中落地的要求。

目前只有东方有线为同时具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及《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故申请本次项目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选择东方有线作为服务供应商为基地提供国内有线电视及境外卫星节目收视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松江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南期昌路300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16日 至 2024年07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邮编:******,联系电话:*********8009)提出质疑。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上海政法学院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戴小军、付荣021-*********8009、*********8004            

标签: 有线电视 培训 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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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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