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1)应答单位自有人员;(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现注册单位为应答单位;(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序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应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且提供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
2 | 应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应答单位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
3 | 应答单位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询比保证金 |
4 | 应答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应答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5 | 应答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应答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6 | 应答单位未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 |
7 | 应答单位未有分包计划 |
8 | 同一应答单位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应答文件或报价 |
9 | 应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限 |
10 | 应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1 | 权利义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
12 | 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
13 | 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14 | 应答单位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报价和报价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15 | 应答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1 | | | | | 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20分 | 施工组织设计 | 20分 | 根据施工方法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冬雨季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区间12~20分。 |
2.2.4(2) | 主要人员 | 15分 | 项目经理任职业绩 | 1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9分。在此基础上,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项目经理加6分,最多加6分。注:任职业绩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应答单位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应答单位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应答单位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1 | | | | | | 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3) | 评标价 | | 50分 |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的确定:以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应答单位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通过初步评审的应答单位数量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4)评标价得分|𝐷 ‒𝐷|1𝐹 =𝐹‒ ×100×𝐸1 𝐷式中:F——应答单位评标价得分;1F——报价部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50分);D——应答单位的评标价;1D——评标基准价。若D≥D,则 E=0.2;若D<D 则E=0.1。1 1 |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10分 |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6分。自2019年1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每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合同内应含有通信系统或监控系统)加2分,最多加4分注:企业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应答单位无需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应答单位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应答单位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1 | | | | | | 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 履约信誉 | 5分 | 信用评价结果 | 5分 | (1)按照以下优先顺序应用应答单位的信用评价结果(如没有前一项结果,则应用下一项结果):a.应答单位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关于发布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吉林省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的通告》(2024年第8号)中的企业信用等级;b.应答单位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2022年度吉林省省级综合评价结果或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二者都有的,采用等级较低的评价结果;c.应答单位没有以上综合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最高可按A级认定,但不得高于其最近年度原评价等级的上一等级。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或以下等级认定。(2)评分标准如下:AA级、A级 5分其他等级 0分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机电工程专项(第一批)采购项目询比采
购公告
(招标编号:JJZJGGF 2024-0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机电工程专项(第一批)采购项目询比
采购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3.57
万元,招标人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JD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JD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7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23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3楼招标二室持单位介绍信购
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七、其他
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4488号
联 系 人:贾强
电 话:0431-846638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路1555号
联 系 人: 冯坤
电 话: 0431-84683822
电子邮件: jljtzbzx@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机电工程专项(第一批)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采
购人)的委托就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机电工程专项(第一批)采购项目(项
目编号:JJZJGGF 2024﹣002)以询比的采购方式确定成交单位,欢迎有能力的施工企业进
行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机电工程专项(第一批)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计划工期:7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
。
4、建设地点:吉林省。
5、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划分1个标段,即JD1标段,本次采购共包括4部分内容:(1)
在公主蛉收费站至四平主线收费站间路段套管敷设一条72芯单模光缆共计69km,增设光缆进
站机房的ODF架;(2)半截沟至长春南监控系统改造工程;(3)将人民大街11711号楼内长
平主线全程监控系统迁移至长春南收费站机房;(4)在长春南监控分中心增设监控中心拼
接屏系统。
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7、最高限价:333.57万元
二、应答单位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单位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应答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
应答单位的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活动,否则,相关应答文件均无效。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答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
动。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者,请于2024年7月17日至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经
济技术开发区长沙路1555号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3楼招标二室持单位介绍信购
买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应将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于2024年7月2
3日24:00前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
;行号:310241000013;银行账号:61010154800004490;联系人:张绍红;联系电话:043
1﹣84683826。
3、只有按以上两款要求购买采购文件并缴纳款项的供应商方可参加采购活动。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路1555号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
心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应答文件将不予
受理。
五、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4488号
联 系 人:贾强
电 话:0431﹣84663817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交通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路1555号
联 系 人:冯坤
电 话:0431﹣84683822
邮 箱:jljtzbzx@126.com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应答单位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应答单位近三年(2021年~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承诺函并加盖应答单位公章。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不设置初始业绩门槛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应答单位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6)应答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询比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
经理
1人
(1)应答单位自有人员;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
”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且现注册单位为应答单位;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B类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无在岗项目(指目
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
职,或虽在其他项目
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
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询比小组对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应答文件,按照本章
第2条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但应答
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询比小组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
(1)评标价低的应答单位优先;
(2)履约信誉得分高的应答单位优先;
(3)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应答单位优先;
(4)企业业绩得分高的应答单位优先。
若以上均相等,则询比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成交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审查标准:见初步评审表。
2.2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2.3 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
2.3.1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表。
2.3.2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表。
2.3.3 报价评分标准:见详细评审表。
3、评审程序
3.1 初步审查
3.1.1 询比小组按初步评审表所列审查标准,对应答单位初步审查,以确定应答单位是
否具备应答资格。
3.1.2 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询比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应答单位对报价进行修
正,并要求应答单位书面澄清确认。应答单位拒不澄清确认的,询比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应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
的除外;
(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
累计数为准,修正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1.3 询比小组初步评审时,可以要求应答单位对应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
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答单位的澄清
、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应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应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比小组不接受应答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应答单位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询比小组对应答单位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应答单位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3.1.4 不具备应答文件要求的资格或未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应答,由应答小
组告知该供应商。
3.1.5 通过初步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再进行评审和询比。
3.2 详细评审
3.2.1 比较与评价
询比小组按本章第2款对应答单位提交的应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
价。
询比小组认为应答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与报价的应答单位的报价或明显低于其成
本时,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答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比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
理。
3.2.2 询比小组按本章第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
(1)按本章第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4 应答单位得分=A+B+C
4、评审结果
询比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并
编写评审报告。
序号
初步评审表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应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且提供了满足采
购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应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应答单位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
合采购文件规定
应答单位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询比保证金
应答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应答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
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代替。
应答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应答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
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
替。
应答单位未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
应答单位未有分包计划
同一应答单位对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应答文件或报价
应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限
应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权利义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应答单位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
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报价和报价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应答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采购文件规定
注: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相应的应答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应答文件技术要求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询
比单位在其应答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审查资料、业绩证明文件及擅自修改询比采购文件,
使应答文件符合其要求的等);
(2)应答单位与其他应答单位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
(3)应答单位以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4)应答文件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
(5)应答单位在规定的应答文件有效期内主动要求修改或撤回其应答文件的;
(6)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应答单位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应答单位的应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应答单位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应答单位的应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应答单位的应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应答单位的应答文件相互混装。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表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主要人员:
业绩:
履约信誉:
20分
15分
10分
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50分
2.2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1
条款
号
评分
因素
2.2.
4
(1
)
2.2.
4
(2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主
要
人
员
权
重
分
值
20
分
各评分
因
素细分
项
分值
评分标准
施工
组织
设计
20分
根据施工方法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
保护、冬雨季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进行
综合评价,评分区间12~20分。
15
分
项目经
理
任职业
绩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9分。
在此基础上,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项目经理
加6分,最多加6分。
注:任职业绩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
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业绩的
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
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
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应答单位
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应答单位未提供相关业
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
应答单位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
理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1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
应以询比小组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询比小组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
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1
条款
号
评分
因素
权
重
分
值
分值
评分标准
各评分
因
素细分
项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确定:
以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应答单位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
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通过初步评审的应答单位数量
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2.2.
4
(3
)
评标价
50
分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4)评标价得分
𝐹1 = 𝐹 ‒
|𝐷1 ‒ 𝐷|
𝐷
× 100 × 𝐸
式中:F1——应答单位评标价得分;
F——报价部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50分);
D1——应答单位的评标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 E=0.2;若D1<D 则E=0.1。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得6分。
自2019年1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以交工日期
为准),每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合同
内应含有通信系统或监控系统)加2分,最多加4分
2.2.
4
(4
)
其
他
因
素
业
绩
10
分
高速公
路
机电工
程
10分
注:企业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
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中查
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
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
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
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
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
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应答单位无需再
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如应答单位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项目
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应答单位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规
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
认定。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1
条款
号
评分
因素
权
重
分
值
各评分
因
素细分
项
分值
评分标准
履
约
信
誉
5
分
信用评
价
结果
5分
(1)按照以下优先顺序应用应答单位的信用评价结果
(如没有前一项结果,则应用下一项结果):
a.应答单位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关于发布2023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吉林省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的通告》(20
24年第8号)中的企业信用等级;
b.应答单位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
系统”中的2022年度吉林省省级综合评价结果或全国综合
信用评价结果,二者都有的,采用等级较低的评价结果;
c.应答单位没有以上综合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
录,最高可按A级认定,但不得高于其最近年度原评价等
级的上一等级。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
或以下等级认定。
(2)评分标准如下:
AA级、A级 5分
其他等级 0分
联系人: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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