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迁建林纸一体化项目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异地迁建林纸一体化项目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广州造纸股份公司异地迁建林纸一体化项目配套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 工程名称:广州造纸股份公司异地迁建林纸一体化项目配套工程
二、 招标单位:广州越威纸业有限公司
三、 建设地点:广州南沙开发区珠江管理区
四、 招标内容和规模:
主要包括火力发电厂房及各种配套构筑物,污水处理机房及各种水池,供水系统设备机房及各种配套构筑物,具体如下:
1. 汽机房、除氧煤仓间、锅炉房、布袋除尘器、引风机室、烟道、除尘空压机房、化水综合楼、输煤配电间、石灰石粉库、循环水泵房、加药间及供水配电间、化水取样加药间、干煤棚、碎煤机室、采样间、污水处理机房、供水设备机房等厂房建安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
2. 锅炉补给水处理措施、转运站、运煤栈桥、工业水回收水池、各种污水处理池、供水系统配套构筑物(包括净化站和9360m3/d亚海水淡化处理系统)等构筑物工程。
3. 渣罐、冷却房、灰罐、地下煤斗、污水处理等设备的基础工程。
五、 预计发包价:约6000万元。
六、 资金来源:自筹。
七、 本工程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i]。
4. 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贰级或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已通过年审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 投标人自2004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厂房建筑工程或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钢筋砼结构水池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包括首页、相关页及签字页)、竣工验收报告(若为水池业绩,也可提供分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6. 投标项目经理自2004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厂房建筑工程或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钢筋砼结构水池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包括首页、相关页及签字页)、竣工验收报告(若为水池业绩,也可提供分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7.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8.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9.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0.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1. 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 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 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15.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八、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资格预审委员会的组成根据《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穗建法[2005]161号)的规定执行。
1. 若满足报名资格条件的单位大于等于5家且不超过12家时,则取全部满足报名资格条件的单位为正式投标人;
2. 若满足报名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家,则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采取公开摇珠方式确定12名投标报名单位为本工程项目的正式投标人。
3.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九、 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资格预审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第九点的要求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顺序装订成册,编制封面、目录。
十一、 如投标申请人未能按本公告要求或所附资料未能满足本公告第九点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要求而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该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负责。各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报名时出示以上各项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供核对,否则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的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负责。
十二、 各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预审委员会如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即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十四、 报名时间:
2007年 3 月 8 日和2007年 3 月 9 日
上午10:00~11:30;下午2:00~4:00
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五、 注意事项:
1. 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本公告要求核对需报名单位提交的原件,双方对核对结果签字确认。
2. 报名单位需携带密封袋。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与报名单位签字确认投标报名资料核对情况后,由招标代理单位提供封条,当场将报名资料密封,双方在密封条上签字。
招标单位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20-********-****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城建开发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先生 陈先生 电话:******** 传真:********
招标单位:广州越威纸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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