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科学院培训项目翻译服务采购需求
贵州科学院培训项目翻译服务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供应商负责承担贵州科学院的阿拉伯语口译、笔译,工作时间为7月31日-8月8日。贵州科学院不承担译员从驻地到服务地的城市间交通费,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及交通保障。
二、工作量
1.专业口译13场(每场4小时以内,含课堂讲座和参观考察);
2.专业笔译6个(每个不超过1万字);
三、翻译人员条件
翻译工作人员具有大学阿拉伯语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应达到该语种高级水平),具有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证书一级或二级口译,具有相应的外事工作经验及翻译经验。
四、工作要求
1.实效保障
供应商保证在贵州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3日内交付翻译资料。
2.准确保障
(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
(2)供应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翻译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服务,在翻译时应符合下列要求:①译文符合原作本意,准确无误;②行文通顺流畅,无生涩硬造词汇;③文字准确,没有错误;④译稿具有完整性,翻译内容不得随意缺漏,应涵盖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正文、页眉、页脚、图表、附录注释等);⑤译稿具有一致性,文中相同的术语、名词、句子应保持前后一致,译文的表达风格也应前后一致;⑥交付的翻译成稿如有质量问题,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免费进行返工并根据采购人的合理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⑦口译服务翻译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如产生费用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支付;⑧文字翻译服务由采购人提供纸质材料或电子版的翻译原稿,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交付翻译成稿。翻译地点自行选择。翻译完成后,翻译原稿及相关资料一并与翻译成稿返还,不得留存任何相关翻译资料。
3.保密保障
(1)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将该项目相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许可,也不以其他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2)供应商仅在因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将该项目信息提供给本单位员工,并应事先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提供信息程度仅限于为履行本项目的目的。
(3)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该项目信息,供应商应事先书面通知采购人,并协助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4)该项目的翻译原稿及其他信息、资料以及因履行该项目形成的工作成果、系统、程序或步骤(合称“资料”)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采购人,供应商不得自行使用及/或允许第三方使用。
4.申报及要求
贵州科学院从发布申报公告之日起受理申请。申请者按要求提供(1)供应商基本情况及证明材料;(2)供应商基本情况及拟安排为本期培训班提供翻译服务的口译及笔译的资质证明材料;(3)供应商近2年来开展的培训类翻译工作的案例介绍;(4)供应商按照工作量测算的口译及笔译部分报价及含税整体报价。加盖公章后报送贵州科学院。项目申请以纸质件为准,申请截止日期按照各供应商提供的电子版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于2024年7月18日下午17:00前以邮件报送电子文档(word版)。具体采购标准和评价标准请发邮件向我院工作人员索要。申请截止后,贵州科学院将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于评估结果出来后当日通知申请单位。被选中单位须与贵州科学院就具体行程安排、不可抗力等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协商,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项目实施合同。
申请材料请寄送: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陕西路1号贵州科学院对外合作处11-18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851-********,138*****054;
邮箱:gaschinaaid@163.com
标签: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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