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航物流有限公司涉税服务采购项目

四川川航物流有限公司涉税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四川川航物流有限公司涉税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WB-2024-0701

二、服务内容

1. 根据甲方需求随时上门,对甲方相关的财务处理及涉税情况(合同、协议、申报资料等)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建议。

2. 为甲方提供日常税收政策及财会咨询服务,对重要政策问题出具书面答复和建议书。

3. 对甲方合同涉税部分进行涉税建议及风险提示,并对甲方商情保密。

4. 每季度免费为甲方提供最新的财税资料信息汇编,每年提供年册一套。

5. 甲方可免费参加乙方或乙方和税务机关联合举办的大型培训会。乙方每年应甲方要求,对甲方财务及相关人员进行财税知识培训。

6. 甲方可随时通过电话、传真、微信、QQ等通讯方式进行涉税事项咨询。

7. 乙方负责与各级税务局的沟通协调。

三、合同专用条款: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开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利用可靠的传递方式将发票送达甲方。

2. 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对发票进行税务机关认证,认证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四、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迟延提供财税服务所需的全部会计资料、纳税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乙方出具报告的时间相应顺延。

2. 如果甲方提供的财税服务所需的会计资料、纳税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不真实性、不合法性或不完整,导致乙方财税指导造成甲方损失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 如果甲方未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支付委托业务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每迟延支付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委托业务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4. 如果乙方迟延完成管理建议书或其它委托事项的,每迟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委托业务费用5?的违约金。

5. 如果乙方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管理建议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但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收取的费用。

6. 除上述约定外,如果甲乙双方还有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须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违约金额不超过本协议约定服务费用的30%;造成对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但赔偿金额不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用。

五、参选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次采购要求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税务师事务所,须具备承担所参选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提供服务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并能提供服务售后服务。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谈判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

3.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参选人自行提供相应查询报告(信用中国)或相应证明文件(附在标书内容中),否则该参选人将按否决参选处理。

六、注意事项

1. 报名时请填写《参选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和《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加盖公司鲜章,以邮件方式发送至 ******@sichuanair.com ,邮件请注明项目名称与公司名,未按要求按时提交上述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2. 本公告报名有效期为2024年7月17日08:30——2024年7月19日16: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3. 联系部门:

  四川川航物流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联系电话:028-********

  工作时间:上午8:30-11:40 下午13:30-16:30(法定工作日)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中二段789号2号楼2楼办公室

附件一:参选商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二: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docx


四川川航物流有限公司

计划财务部

2024年7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涉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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