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10-17幢工程招标公告

经济适用房10-17幢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 NJPK-070030-SG
招标人 南京农垦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老山林场经济适用房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浦规审定(2006)27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该工程项目的总投资规模为建筑面积85000平方米,总投资额8000万元。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本招标工程概况:

⑴工程项目名称:老山林场经济适用房10-17幢 ⑵初步发包方案编号:060035

⑶工程地点: 浦口区老山林场 ⑷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⑸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包括桩基、土建及水电安装 ⑹结构类型:砖混6层

⑺建筑面积: 30000 M2 ⑻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

⑼工程合同估算价: 3000万

⑽划分 一 个标段,具体为10-17栋,约 30000M2

⑾招标内容:桩基、土建及水电安装

报名资格条件:

① 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②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类三级及以上

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②其它资料: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到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口区分中心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投标报名时间,现场投标报名时间 2007 年2月28日13时30分至16时30分;

投标申请人可在现场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审查方法:

① 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② 本工程按372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其中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和可选条件的内容分别为:

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3)企业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市优工程;

(4)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得过市优工程;

(5)企业承担的工程获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6)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获得过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

注1:“类似工程”是指建筑面积在30000 m2或合同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注2:企业及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系2005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

注3:类似及以上工程获获奖项目有效期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

注4:参评企业及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须同时出具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验收证明原件,缺项无效;参评获奖项目除须出具获奖证书、获奖文件原件外,还必须提供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验收证明原件,缺项无效;

注5:参评获奖项目有效期推算时间为2007年1月1日。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则招标人将减少可选必要合格条件要求,按照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可选条件的(7)、(6)、(5)、(4)、(3)、(2)、(1)的顺序每次减少 2 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进行资格预审,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含9家),则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①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②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不得有一个以上合同价款在2000万元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或不得有二个以上合同价款在2000万元以下的在建工程项目);

③开标时,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④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⑤本工程如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⑥资格预审过程中涉及到本市的企业信誉、业绩方面的情况,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该部分业绩材料企业可不再提供原件)。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址:常府街85-8号新大都广场五楼 邮编:

联系人:孔见华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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