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第三期)招标公告

龙游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第三期)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龙游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6-02459

三.采购项目名称:龙游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项目(第三期)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备注
1龙游县公共自行车三期采购项目1178增加10个站点,500辆自行车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由于龙游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一期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第二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二期均由杭州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公共自行车是一门新兴行业,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同厂家的同类设备无法做到兼容互通,如果采购其他厂家的产品无法保证与现有系统兼容。为保障自行车系统运行的连续性和兼容性,与一、二期服务系统实现无缝对接,通借通还、统一调度、统一运营维护。客观上则要求三期拟采购的设备和软件应与一、二项目有系统兼容,设备在功能、性能、兼容性方面应保持其一致性,从而保证公共自行车项目整体的一致性与延续性。而采用同一平台、同一厂家可保证系统统一和连续性,避免核心设备重复采购,减少财政资金重复投入,不存在系统兼容性问题,后期管理、维护更方便。鉴于上述原因,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一、二期实施单位杭州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三期的建设。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杭州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朝晖路1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1徐晓飞高级工程师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2汪林平高级工程师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
3方宏高级工程师龙游县城市规划设计院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2016年8月2日,在龙游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6楼办公室召开了龙游县公共自行车三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会,会议认为: 1、本次龙游县公共自行车三期项目服务区域属于全县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范围以内,是一期、二期公共自行车服务项目加密布点项目。2、龙游公共自行车三期建设项目是涉及到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数据系统、软件平台等多项高新技术的综合性系统集成项目,公共自行车的核心设备有:公共自行车锁止器,站点控制器,后台系统管理软件,发卡设备、临时一体锁,电子芯片等,这些技术都有自主知识产权,龙游公共自行车三期必须要与龙游公共自行车一期和二期正常对接,实现通借通还,同时也可以降低设备管理及维护成本。 3、龙游公共自行车在日常的保洁、调度、咨询和投诉过程中,可以在同一平台上对公共自行车进行监管,有利于公共自行车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4、杭州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龙游公共自行车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已积累了一定的软硬件维护、升级经验,具备专业的维护建设队伍,并熟悉本地情况。 综合以上考虑,建议本次龙游公共自行车三期服务项目的采购,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供应商为杭州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论证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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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龙游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翀

联系电话:181*****838

传真:****-*******

地址:龙游县衢龙路40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衢州市龙游县财政局

联系人:吴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

标签: 交通运输 自行车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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