凿井工程招标公告

凿井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单位:北京市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由北京市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拟建的石花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为京发改【2013】1454号、京发改【2015】1795号。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凿井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石花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1.2招标项目名称:石花洞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凿井工程招标

1.3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1.4工程概况:本项目的凿井工程等。

1.5工程实施地点:房山区河北镇

1.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3年08月04日至今)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在北京水利、建筑市场无不良行为记录;

2.4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凿井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2.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3、投标报名和购买文件

3.1投标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8月04日至2016年08月10日每日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报名资料: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针对本公告第2.3条的投标人经营状态声明书原件(须将公告第2.3条的全部内容打印在A4纸上,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经办人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以上证书均须提供彩色扫描件一套备案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层407室 。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8月4日 9:00 至 2016年8月10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8月11日 9:00 至 2016年8月15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6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层407室

开标时间:2016年8月31日 9:00

开标地点:房山区良乡

备注:1、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

3、联系方式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邮政编码: 102488 招标代理人: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政编码:102488 联 系 人:李小川、何术朋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声明:本次招标公告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 8:30 至 2016年8月31日 9:00

招标人联系地址:房山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邮编:102417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房山区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编:102488

联系人:李小川、何术朋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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