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太和县委关于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太和县委关于城市绿化工程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阜阳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9日至9月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太和县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开展了巡察。2023年11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巡察反馈后,太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扛牢整改政治责任,成立了太和县委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四清单”,县委、县政府以多种形式听取汇报并研究17次,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加强调度推进,层层压实责任。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各责任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市委要求,系统全面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调度巡察整改进度,压紧压实单位主体责任和单位“一把手”一岗双责责任,层层传导整改压力。

(三)强化建章立制,确保取得实效。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情况统筹“对症下药”,运用“点面结合”的方式推进整改。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6个,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健全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整治2项,确保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问题见底清零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绿化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方面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一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上级文件等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部分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进行研讨交流。二是县委宣传部下发《关于开展督查指导的提示》,对相关责任单位理论学习情况开展督查指导,并下发督查通报。

2.压紧压实部门职责。一是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定期听取园林部门工作汇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谋划部署城市绿化工作,并定期向县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制定下发《太和县绿色图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3.加强规划设计。一是相关责任单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制度。二是对相关项目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开展约谈提醒。三是对巡察反馈路段较高的树木进行疏冠、截杆。

4.严格苗木选择。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执行《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阜阳市园林绿化管理考核办法》,强化园林绿化工作养护工作。二是印发《关于加强项目前期设计评审的通知》,全面排查,并加强养护。

5.不断强化监管。一是相关责任单位开展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就巡察反馈问题约谈项目负责人及驻项目部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由项目负责人写出深刻检查。三是印发《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并严格执行。

6.提升管护移交效率。一是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将有关项目移交至属地政府和责任单位。二是相关责任单位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对新发现未完成移交项目及时进行移交。三是印发实施《太和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移交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7.全面深入排查问题。一是县纪委常委会学习市纪委监委会议精神,调度交办线索办理情况。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部署相关工作。二是责任单位学习省市县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对城市绿化项目再次进行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整改。三是成立督导组,开展督导并下发通报。

8.严格落实自查自纠。一是对城市绿化项目再次进行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问题严格整改。二是各单位建立台账,并报送相关材料。责任单位约谈相关责任人,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二)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方面

9.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责任单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县纪委监委把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考核。

10.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一是结合警示教育资源,通过多种形式,切实做好警示教育工作。二是责任单位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集体廉政谈话。

11.严抓党员干部管理。一是将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考核。二是对巡察反馈问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三是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未发现新增类似问题。

12.狠抓日常监督。县纪委监委通过“以谈促干”会、党课、“微讲堂”活动等加强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意识和能力。同时将参加驻在单位党组会情况纳入对派驻纪检组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已通报1期。

13.严格干部提拔审核。一是县纪委监委为派驻纪检组上专题党课。二是形成各派驻纪检组指定专人负责干部提拔审核工作机制,建立联络员台账。三是县纪委监委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核查,责令相关派驻纪检组作出检查。

14.加强线索处置。一是相关派驻纪检组加强监督业务知识学习,强化思想认识。二是相关派驻纪检组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再次核查,作出相应处理,并就问题向县纪委监委作出检查。三是印发《太和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23年度工作考核方案》,并通报考核结果。

15.严格项目招投标。一是县发改委开展招投标业务培训5次,累计培训500余人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招标采购领域违法线索查处各单位职责,印发《关于建立太和县招标投标采购领域违法违规线索联防联动查处机制的通知》,相关问题线索已办结。印发《关于建立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与项目履约现场“两场”联动机制的通知》,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二是责任单位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举一反三加强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

16.规范招投标程序制度。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印发《关于进一步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的通知》,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职责,印发《关于建立太和县招标投标采购领域违法违规线索联防联动查处机制的通知》,相关问题线索已办结。印发《关于建立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与项目履约现场“两场”联动机制的通知》,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二是有关责任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17.严肃招投标制度。一是持续加强监测工程建设项目,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职责,印发《关于建立太和县招标投标采购领域违法违规线索联防联动查处机制的通知》,相关问题线索已办结。印发《关于建立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与项目履约现场“两场”联动机制的通知》,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改到位。二是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县纪委监委对相关案件线索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18.整治围标串标。一是巡察反馈后,县财政局依法依规对相关公司予以处罚。二是县财政局完善政府采购项目台账,加强日常监督。县城市管理局印发实施《太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19.规范项目立项。一是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审批培训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阜阳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二是相关责任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摘编等内容,举一反三进行排查要求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三是印发《关于部分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不够规范的通报》,提醒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阜阳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依法开展投资建设活动。

20.严格施工程序。一是县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阜阳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二是相关责任单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文件,对已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三是印发《关于部分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不够规范的通报》,提醒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阜阳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依法开展投资建设活动。

21.强化合同管理。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学习招投标领域法律法规,举一反三,排查有关项目,并针对发现的问题约谈相关负责人。同时制定印发合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2.规范建设项目程序。一是相关责任单位学习《阜阳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把关建设项目。二是责任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23.严格项目变更。一是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工程采购严格依法依规实施。二是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多措并举,对相关项目督促严格审计。三是委托第三方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复核。

24.加强项目监督管理。一是相关责任单位约谈施工、监理单位。二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及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苗木补栽。三是严格执行《太和县绿色图章制度》,依法依规加强监管。

25.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一是相关责任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予以处罚,责令相关业主单位和施工负责人深刻反思和检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管理中心建设(代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对验收严格进行监管,制定《太和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二是责任单位制定相关制度,加强部门监督和审计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26.加强监理监督。相关责任单位就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印发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相关问题,对监理公司予以处罚,加强监管。

27.规范绿化工程施工。一是针对新的绿化项目,严格按照规范询价程序采购。二是相关责任单位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采购和项目管理,约谈相关责任人,据实核减有关款项。

28.严格把关资金拨付。一是相关责任单位对项目进行复核,举一反三,对相关项目进行复审,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挽回损失。二是严格执行《太和县公共投资项目结算审核和监督办法(试行)》。

29.加强项目验收管理。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管理中心建设(代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对验收严格监管。二是对巡察反馈问题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并对项目实施单位予以处罚。

30.加强施工过程监管。巡察反馈后,对相关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具办人进行约谈,对巡察相关路段有关问题进行整改。

31.健全工程款支付机制。一是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制定《关于明确工程款支付审批程序的通知》,后期严格审批工程款拨付。二是相关责任单位就巡察反馈问题对责任人进行约谈。

32.规范签批工程进度款。一是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印发《关于明确工程款支付审批程序的通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二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处罚到位,挽回损失。

33.追缴多支付工程款。相关责任单位规范工程款支付程序,并严格执行,同时依法依规追缴有关款项。

34.加强项目养护管理。一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依法依规扣除有关款项,据实支付有关费用。二是严格执行《太和县绿色图章制度》,加强项目养护费用监管。

35.严格执行考核制度。一是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学习《阜阳市园林绿化管理考核办法》,对巡察反馈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并处罚到位,挽回损失。二是市场化养护公司严格按照配齐车辆和人员。

36.完善日常养护制度。一是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学习《城市绿化条例》《阜阳市园林绿化管理考核办法》等文件,加大管养力度和考核管理。二是相关责任单位建立工程管理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

37.端正工作态度。相关责任单位开展相关学习,完善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和竣工验收记录,严格工作要求。

38.进一步提升文风质量。一是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进文风的重要论述,提高对端正文风的认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理。二是县纪委监委将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考核内容。

39.改进工作作风。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查处力度,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考核,目前已考核完成。二是相关责任单位责令涉及到的工作人员写出深刻检查。

(三)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党组织建设方面

40.严格“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一是召开全县乡镇组织委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开展集中检查并下发检查通报。相关责任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重要论述等内容,并进行研讨。二是相关责任单位召开党组会,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研究,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制度。

41.坚决落实“末位表态制”。一是把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纳入党建检查内容,检查并下发通报。二是相关责任单位对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报送自查报告。同时开展专项检查,并下发通报。三是县城市管理局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主要负责同志就“末位表态制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情况说明。

4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印发《关于开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并进行全过程指导,就全县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下发通报。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二是相关责任单位就巡察反馈问题责令责任人写出深刻检查。

43.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一是召开全县乡镇组织委员会议,印发巡察整改工作提示,部署相关工作。二是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党员冬训春训工作的提示》,目前各乡镇已开展党员、干部冬春训,以及两批县直单位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三是落实全县2023年度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四是相关责任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对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并进行通报。

44.规范发展党员流程。一是召开全县乡镇组织委员会议,印发巡察整改工作提示。二是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党员冬训春训工作的提示》,目前各乡镇开展党员、干部冬春训,县直工委开展两批县直单位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结合党建检查抽查新发展党员程序,并下发检查通报。三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检查。

45.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制度。一是县委组织部召开全县乡镇组织委员会议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县直工委下发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及时开展党建检查,并下发检查通报。二是相关责任单位对所辖所有党支部进行党建问题排查,并约谈相关责任人。

46.持续推动整改责任落实。一是相关责任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选人用人等重要论述。二是相关责任单位结合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在绿化工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考核内容,目前已进行考核。

47.紧盯个别问题整改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向县纪委监委就有关问题作出情况说明,并报告整改成效,同时举一反三,对有关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48.持续深化问题整改成效。一是相关责任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了对巡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约谈当事人,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三是对县委第七轮巡察涉及单位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印发通报。

49.加强整改支撑材料管理。一是相关责任单位已将巡察整改材料保存纳入单位整体工作计划之中,对支撑材料保存情况进行了检查。二是相关责任单位研究通过相关文件,并严格执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党的领导,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切实压实全县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深化整改。杜绝“过关收场”思想,对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确保问题彻底解决。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常态长效。结合整改期间建立健全的制度,真正把绿化工程领域问题整改的成效体现到自我完善、堵塞漏洞、提高能力上,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效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58-*******;邮政信箱: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城关镇人民中路46号县委整改办(邮编:******;电子邮箱:swxszlz2023@163.com)。


标签: 绿化工程 专项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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