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街道办事处花园500户地区房屋安全鉴定服务定性鉴定竞争性磋商
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街道办事处花园500户地区房屋安全鉴定服务定性鉴定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花园500户地区房屋安全鉴定服务(定性鉴定)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街道办事处 | ||
行政区域 | 丹东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7日 09:5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一单元81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30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一单元81号 | ||
预算金额 | ¥1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娜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193 | ||
采购单位 | 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街道办事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路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183*****9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刘娜,041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一单元81号 |
项目概况
花园500户地区房屋安全鉴定服务(定性鉴定)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一单元8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YBLN-2024DD024-DD019
项目名称:花园500户地区房屋安全鉴定服务(定性鉴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花园社区 500户地区,现存房屋整体始建于1982年:多数为连脊房屋,现处于年久失修状态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同时基础设施长期处于失管状态。因居民对此情况多次上访,为响应群众诉求,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500户地区房屋整体安全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相关要求出具定性鉴定评估报告,查实现使用房屋状态,为后续化解工作提供依据。经前期摸排500户地区现有房屋568户,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提交报告,具体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专业丙级及以上等级设计资质。;(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至 2024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一单元8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一单元8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一单元8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2份,要求按顺序装订,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4.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路26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183*****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刘娜,0415-*******
联系方式:丹东市振兴区山上街小区一单元81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娜
电 话: 18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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