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平台信息化系统项目软件产品采购公告
长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平台信息化系统项目软件产品采购公告
长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产发”)因业务需要,拟采用谈判采购方式发包,采购一套物业管理平台信息化系统项目(软件产品),项目资金来源由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到位。现邀请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本谈判邀请不构成任何形式的要约,招标人也不承诺通过本次谈判采购确定贵单位为成交方。
1.1建设单位:长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物业管理平台信息化系统项目(软件产品)
1.3项目地点:长城产发所管理的项目地点软件产品使用许可(本期上线项目地点包括深圳项目地点,北京项目地点),以及长城产发管理的全国各地不动产管理软件产品使用许可。
1.4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完成后三个日历月。响应单位须提供按项目阶段规划的交付文件,项目阶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准备阶段、需求及分析阶段、方案阶段、运行阶段、支持阶段,一并需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和主要事项节点图,且须按照经双方沟通一致和签字的实施节点时间要求进行,若需要协商调整,由双方另行制定计划表并签字确认。
1.5软件质量标准:响应单位承诺开发所涉及的系统的知识产权为响应人合法所有或已获得他方合法授权,且符合中国长城数据安全运行要求。
1.6 物业管理平台信息化系统采购内容:
(一)软件产品授权使用许可及实施
1.长城产发代中国长城管理的全国各地不动产资产管理子系统,实现平台化管理(要求不限项目点/项目面积,不限使用人数)。
2.不动产资产管理业务子系统,本次将采购2个项目应用(深圳项目点,北京项目点运营的招商、租赁、物业管理、业财对接、数据辅助决策等业务)实现平台数智化管理,要求不限项目面积,不限使用人数。
(二)拟采购的物业管理平台信息化系统与中国长城使用的OA系统,数据实现双向互通对接(要求不限项目点/项目面积,不限使用人数)。
1.7 报价清单:
1.7.1 本次项目招采内容响应报价(含本次项目软件产品授权使用许可费,及2个项目应用实施费-深圳项目点要求现场及远程实施,深圳市外项目点要求远程实施)。
1.7.2 新增项目点报价(含软件产品授权使用许可费+远程实施费用)。
1.7.3 一年质保期满售后服务报价(含本次项目及新增项目点)。
2.1 长城产发为实现“一专两高”,代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管好每平方米房和地产业发展目标,实现多业态(土地、厂房、产业园、楼宇、公寓、宿舍、太阳能光伏电站等)不动产资产全链数字化赋能管理,开启数字运营,平台化服务,实现资产信息数智化,招商运营在线化,客户服务平台化,辅助决策可视化等信息化建设目标,现拟开展物业管理平台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系统”)的采购申请,打造涵盖不动产资产管理及租赁经营管理一体化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2.2 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玖拾万(******)元,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
2.3 本项目报价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2.3.1 响应单位应对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3.2 本产品价格包含了软件产品授权使用许可费用、实施及培训费用、与第三方系统接口对接费用、技术资料及质保期、安装调试、产品交付、税金、售后服务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响应单位应一次性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3.3竞争性谈判总价应包括系统所涉及的所有软件,且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任何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将由响应单位全部承担,需求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2.3.4本信息化系统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在正式合同签署15天内,乙方(信息化系统提供单位,以下同)应向甲方(信息化系统需求单位,以下同)提交一份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占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函,以确保乙方切实依据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2.4 本项目费用支付方式:
2.4.1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签订价格的10%;
2.4.2 乙方完成项目现场调研,出具双方签字同意的需求确认单,以及提供双方签字确认的各阶段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交付成果清单,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签订价格的20%;
2.4.3 乙方完成信息化系统安装调试、上线运行并经甲方验收(含接收项目各阶段乙方应交付成果文件等),双方签订验收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签订价格的90%;
2.4.4 质保金10%,待质保期满(12个月)后,如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书后15个工作日内据实无息支付。
2.4.5 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合格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3.1 响应单位一般资格要求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须提供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响应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
3.1.2 响应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证明其拥有软件著作权或无侵权行为(如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3.1.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偷漏税记录,以及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1.4 信誉要求: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近三年(2021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http://wenshu.court.gov.cn/);
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无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其中(1)-(3)提供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4)-(6)提供信誉证明承诺。
3.1.5 其他要求:
(1)响应单位近三年(2021年5月1日~2024年4月30日)参与投标过程中没有围标、串标、骗取中标等违规行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承诺。
3.2 响应单位特别能力要求
3.2.1 信息化系统须与中国长城OA系统实现数据双向互通对接,不限项目数/项目面积,不限使用人数,具体要求:
(1)信息化系统需集成在中国长城OA门户中,实现人员账号信息同步及单点登录;
(2)要求在信息化系统首先录入基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数据信息),针对历史数据,须支持台账批量导入信息化系统;
(3)信息化系统须开放数据接口(信息化系统须将OA合同所需补充的数据内容及表单信息共享给中国长城OA系统,确保在中国长城OA系统能够完整体现合同表单及字段信息等),供中国长城OA系统调用相关数据;
(4)合同申请签批流程,全部在中国长城OA系统进行和完成(包括中国长城内部合同签批);
(5)合同审批完成后,中国长城OA系统将相关合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字段、电子版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审批记录节点等)推送至信息化系统,信息化系统须开放合同信息接收接口,信息化系统厂商须协助中国长城适配,测试,确保能够接收中国长城OA系统合同数据。
(6)信息化系统满足传输相关字段、文件(含附件)到中国长城OA系统。
3.2.2 信息化厂商拟提供的信息化系统须满足长城产发如下功能需求:
3.2.2.1物业管理中心:
1.客户信息台账;
2.报事报修及投诉处理;
3.水电表信息抄录;
4.物业类合同归档及到期提示;
5.设备设施巡检及保养;
6.空调流量抄表(科技园智能表对接、石岩机械表手动抄表)、根据计算方式测算费用出具通知单;
7.客户活动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发布园区活动、活动线上报名、活动开展、总结等);
8.客户满意度调查;
9.费用催收明细及汇总分析(各类台账,月度明细表);
10.报事报修:工单信息、各类响应情况及响应时效预警提醒。
11.支持线上预订会议室及功能场地。
3.2.2.2业财中心:
(1) 支持同一租户,对应多个税点及多个开票主体;一张收费通知单允许对接开多张发票;发票模块满足每家客户对发票备注栏的特殊要求(如:水电发票备注栏抄表期间允许滚动);
(2) 对于倒签合同的租户,实施有效管控,可以补开前期未开的通知单及发票。
(3) 对于针对原合同多次签订补充合同的租户,系统须智能集成所有合同信息后开票。
(4) 对于中国长城内部单位置换宿舍的情况,不重签合同,系统须支持手工调整单个宿舍对应的合同。
(5) 施工押金和施工管理费等一些小额收款无合同所对应的应收,须支持在业务系统体现和形成应收。
3.2.2.3 招商运营中心:
1. 招商模块
(1)营销拓客:支持将空置房源,一键推送公共流量平台,同时可将空置房源生成房源楼书,一键转发微信或朋友圈,自动获取查看人的信息,生成招商线索。
(2)线索商机管理:商机列表、商机详细信息、商机来源(与来访统计互通),商机意向跟进情况、报价动态更新、待处理信息提示。
(3)房源查询:智慧园区展示(房源VR可视化,不含硬件配置费用)、租控信息及手机可视化、销售信息及手机可视化、选址选项及匹配、租赁方案(可合并或删减)、预约看房、各项费用信息、算价方案。
(4)合作伙伴:代理机构信息、生态企业信息、带看情况。
(5)来访统计:客户到访信息统计、代理机构到访信息统计。
(6)支持手机端招商应用,实现商机录入、商机跟进、可通过租控详情快速查询当前资产租赁状态。
2. 租赁运营模块
(1) 租控视图:房屋信息、空置提醒、合同到期提醒;
(2)房源展示:关联“不动产资产管理模块”,直观地展示资产全览信息及房源总面积、总户数、租赁情况、空置数量等;
(3)与中国长城OA系统对接:信息化系统租赁合同对接中国长城OA流程,合同流程从中国长城OA发起(或从信息化业务系统发起审批至中国长城OA)系统,中国长城OA系统审批完毕后将关键结果推送到业务系统租赁合同版块的合同信息界面汇总,完善金额递增等信息、点击【预算】按钮即可自动生成此合同期内的所有明细租金预算。
3. 租赁合同管理:
(1)变更管理:支持手动调整起租日期、费用标准等,如有补充协议可手动关联主合同;可手动关闭到期合同,可标注合同异常状态。
(2)续签管理:便捷呈现各时间段到期的合同情况并自动提醒,专人线下进行后续工作。
(3)到期管理:对当期已到期的合同进行退约管理,如点击【退租】可自动向物业发放办理退租的通知,并自动释放房源信息。
(4)内部合同管理:线下完成合同审核及签署后,汇总信息实现批量化信息上传。
(5)合同信息传达:合同完成审批或租期变更后,点击【通知】可向物业发放租区位置、面积及租期的通知。
(6)支持合同到期预警查询
4. 表单定制:支持自定义表单定制,系统自动抓取系统信息生成表单。
5. 租赁情况等细节在设计合同信息界面时添加;
6. 支持实时查看租赁台账及物管台账;
7. 支持未来年度租金及物管收入预测。
3.2.2.4 不动产资产管理:
3.2.3 信息化系统所包含的不动产资产管理子系统,必须符合国资委针对不动产监管的标准要求:(国资委办公厅《233号文》)全面开展存量土地宗数、面积、获得方式、权利类型、权利人名称、用途、分布、坐落、价值、利用现状、盘活利用等情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特别说明:
长城产发在中国长城官网上公开发起竞争性谈判邀请,意向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符合所有资格条件要求的响应项资料,包括不限于如下文件和要求:
(1)已经满足或确认满足长城产发要求功能清单的符合性的文件或功能截图(及对应电子版),且加盖单位公章;
(2)意向供应商现有系统的完整、详细的功能清单(及对应电子版),且加盖单位公章;
(3)意向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长城产发业务环境(土地、厂房、产业园、楼宇、公寓、宿舍、太阳能光伏电站等)和要求功能清单的线上测试账号,供长城产发专项验证用途。
长城产发及中国长城特邀专家负责筛选及判定第一轮信息化厂商资格条件,满足上述各项资格条件者,方可进入第二轮报价、谈判和筛选,届时由长城产发专门团队通知进入第二轮供应商名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4年7月24日下午16:00之前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投标人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邮箱)、以上资格(能力)要求所需证明材料等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以邮件形式送达我司。
报名邮件主题必须为以下格式:报名资料-X司(全称)-长城产发物业管理平台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软件产品)。
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请以邮件形式向采购单位查询。
联系人:张玉栋、张永、刘军
联系电话:0755-********-2151
工作联系邮箱:
Adam.Liu@greatwall.com.cn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3号长城科技2号楼15A
注:以我司三个邮箱均收到报名资料为报名成功。
采购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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