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镇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期)建设及运营管理招标公告
龙港镇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期)建设及运营管理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苍南县龙港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6-02475
三.采购项目名称:苍南县龙港镇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期)建设及运营管理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苍南县龙港镇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期)建设及运营管理项目 | 项 | 1 | 754.0673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苍南县龙港镇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期)的建设及运营管理服务,二期建设及运营管理规模为40个站点(包括1000个车辆锁止器、1000辆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服务期限七年。二期延续一期的采购模式,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投入资金进行建设并负责七年期运营管理,采购人通过考核服务质量,逐年支付费用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1、苍南县龙港镇公共自行车一期系统于2014年11月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常州市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成交单位,负责一期系统的建设及八年期运营管理服务,目前合同正在履行中,服务情况良好。2、一期系统的投入使用为龙港镇推行“绿色、低碳、环保”的出行方式上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进一步丰富了市民的出行方式,完善了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发展,受到了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考虑到一期系统的车辆骑行量大、使用率高,已经不足以满足市民日常出行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扩大龙港镇公共自行车系统的规模,启动二期系统的建设。3、二期系统作为一期系统的扩大和延续,为了方便市民使用以及统一管理,避免重复建设,节省财政资金,二期系统在建设和运营管理上存在必须与一期系统保持一致性的客观要求。而目前国内公共自行车系统尚无统一标准,各厂家对于系统内的核心技术均有专利保护,不同厂家的产品尚无法真正实现无缝兼容对接的要求。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一期系统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常州市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承担二期系统的建设及运营管理服务。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400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林贝贝 | 高级工程师 |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2 | 王大能 | 高级工程师、教授 | 浙江大学 |
3 | 屠世明 | 高级工程师 | 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所 |
4 | 黄忠恩 | 高级工程师 |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
5 | 沈子行 | 高级工程师 | 杭州市信息中心 |
6 | 蔡峰 | 高级工程师 | 杭州市城建开发集团 |
7 | 黄俊 | 高级工程师 | 杭州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受采购人的委托,本专家小组对苍南县龙港镇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期)建设及运营管理项目拟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意见进行论证。根据讨论、质询结果,形成以下统一意见:1、该项目为苍南县龙港镇公共自行车系统二期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服务,具体包括了二期系统40个站点、1000个锁车柱、1000辆公共自行车的系统建设和七年的运营管理服务。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车辆通借通还、一卡通用、系统查询等市民使用体验和车辆统一调度、数据管理、便民服务等管理的统一性均十分重要,客观上确实存在与一期系统兼容互通的必要性。2、一期系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常州市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建设和运营管理服务,且服务情况良好,证明其具备承担二期系统建设和运营管理的能力和经验。3、目前国内对公共自行车系统尚无统一标准,各供应商对其核心技术均有专利保护措施,因此常州市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的一期系统因核心技术存在专利保护,其它供应商的产品确实无法确保与一期系统的兼容互通。同时,龙港镇公共自行车调度系统、公共自行车管理系统、公共自行车网站、公共自行车服务管理中心等已经由常州市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继续由常州市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二期系统的建设能够避免上述内容的重复建设,节省财政资金。4、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建议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常州市永安公共自行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承担二期系统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服务。
论证意见附件:
****************86.doc">专家论证意见(公共自行车系统).doc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苍南县龙港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南城路13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48号(财税大楼四楼)
标签: 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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