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及安装招标公告
空调及安装招标公告
合同包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交付使用期 | 备注 |
一 | 1.1 | 多联空调机(室内机、室外机) | 一批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 | 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完成设备本体的安装、调试 | 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 30 日历天内货物到场,安装进度应配合现场施工进度,具体以甲方施工进度网络图为准。 | 需品牌授权 |
1.2 | 全热交换机 | 一批 | 无需品牌授权 | ||||
注:上述“招标货物一览表”全部空调机组作为一个合同包。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对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招标编号:卓知[2016]招第ND113-2号 | ||||||||||||||||||||||||||||
开标时间:2016-08-30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
所属地区: | ||||||||||||||||||||||||||||
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工程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卓知[2016]招第ND113-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工程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已由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宁发改审批[2015]28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 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卓知[2016]招第ND113-2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工程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项目规模: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 ******* 元(含暂列金额150000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空调设备采购及设备本体安装、调试、运行; 2.6. 招标项目施工工期(交货期):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30日历天内货物到场,安装进度应配合现场施工进度,具体以甲方施工进度网络图为准;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GB50243-2002)及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若是代理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工程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无需品牌授权的货物除外)。 3.2. 投标人同时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由 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已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5. 投标人所投变频多联机必须进入最新一期(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共分 一 个合同包,主要招标货物如下: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8 月 5 日 8 时 30 分至 2016 年 8 月 9 日 17 时 30 分(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前登录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ndztb.com.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并从网上下载招标资料,原则上不另行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注:获取到报名号,即报名成功。 5.3.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8 月 30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8.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递交一份纸质投标文件。非暗标纸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按顺序注明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备案编号、投标人单位名称等信息。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因此造成无纸质投标文件可评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8.3. 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请携带“签到凭证”(用于开标签到),和固化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用于电子标书解密)在开标时间之前完成开标签到。 招标人: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宁德市总工会大楼四楼,邮编: 352100 电话: ****-*******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万达广场D区19#楼第三单元406室,邮编:3521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 名: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帐 号:136*****140*******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11. 友情提示 11.1. 关于电子标书制作请在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海迈电子标书软件安装包,如有疑问请咨询厦门海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11.2. 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查看宁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办事指南】--【数字证书办理相关附件】,链接地址:http://www.ndztb.com.cn/ndebid/website/newslist.jsp?clsid=WORK_GUIDE 11.3. 投标企业报名时,交易平台会自动跳转订单完成界面,请耐心等待(10秒)自动跳转时间。若购标人手动关闭了跳转页面,报名信息可能会被强行终止,导致报名异常。投标人需自行负责因操作失误而引起的损失。 11.4. 匿名报名时,投标人须及时记住匿名报名号。若遇到电脑卡住了,或者电脑死机,突然断电,忘记报名号等情况而没获取到报名号的,投标人需及时联系海迈公司,并提供给海迈公司银行支付凭证、流水号、订单号、报名联系人或者报名预留联系手机等有效信息,以便运营商管理后台查询相对应的报名号。 11.5. 投标文件中若有导入图片的,请将图片正向导入,并保持图片清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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