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民族中医院院区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服务(包2)招标公告
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民族中医院院区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服务(包2)招标公告
桑植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民族中医院院区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服务(包2)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7日
桑植县总医院的桑植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民族中医院院区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服务(包2)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桑植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民族中医院院区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服务(包2)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桑财采计[2024]-070
3、委托代理编号:YFZB2024-027
4、采购项目预算: 951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3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 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2 | 民族中医院院区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服务 | 桑植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民族中医院院区医疗设备整体维保服务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3年 | 951万元 | 951万元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包2: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依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2)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1
本项目实行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7 月 17 日至2024年 7 月 24日,每日8时00分到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zjj.gov.cn/),“全省工程、政采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入口→CA登录”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t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http://ggzy.zjj.gov.cn/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8月 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本项目属于电子标项目,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zjj.gov.cn/),“全省工程、政采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入口→CA登录”上传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 2024 年8月 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办事处子午路220 号)。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实行线上开标,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 “全省工程、政采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在线参加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3、投标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清晰可辩性负责
4、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下载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供应商操作不当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 李强
2、电话: 186*****78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桑植县总医院
(2)地 址:桑植县澧源镇朱家台社区大桥路
(3)联系人:刘先生、周女士
(4)邮 编: ******
(5)电 话: 134*****291、189*****128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 址:张家界市南庄坪路桥公司3楼
(3)联系人:李强
(4)邮 编: ******
(5)电 话:0744-*******
(6)电子邮箱:**********@qq.com">**********@qq.com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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