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化活动中心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化活动中心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2015年长春市教育局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化活动中心
室内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M-2016-08-857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长春市教育局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化活动中心室内装修工程已由长教联【201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化活动中心室内装修工程;计划投资1088.4267万元;
2.2建设地点:农安经济开发区(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9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1月 20日;
2.4 工程质量要求/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年-2015年)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壹级资质。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楼706室持授权委托书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4)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6)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要求清晰并且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农安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王继鹏
电 话:159*****23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 于玲利
电话: ****-********
标签: 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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