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核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核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核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DDD********
项目名称: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核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2,000.00元
最高限价:282,000.00元
服务需求:抽查全市范围内 194栋自建房进行安全性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a.地基基础工程检测;b、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c、钢结构工程检测;d、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2)具备能够出具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能力;
(3)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三、采购文件的领取
时间: 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 62 号中联大酒店院内停车场)。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 62 号中联大酒店院内停车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 62 号中联大酒店院内停车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6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 62 号中联大酒店院内停车场
联系方式:041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万达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箱地址:lnhdgcxmglyxgs@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颖
联系电话: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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