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东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船山东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船山东路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投【2012】27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阳市船山东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衡阳市珠晖区

2.3建设规模:衡阳市船山东路道路全长4950米的交通安全设施

2.4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计划总投资:约人民币1500万元;

2.6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开工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规定保修;

2.9招标范围:衡阳市船山东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期内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工程;

3.4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变更,如确需变更,须经招标人同意并报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以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4、资格审查办法

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叁拾万元整(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24日下午5:00时。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户 名: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开户行:建行衡阳华新支行

帐 号:4300 1530 9640 5250 4070

7.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8月5日~2016年8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资料: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若可通过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⑥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证书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提供近六个月(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份)社保证明原件,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技术负责人学历证书原件。

⑧企业所在地或本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原件(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⑨其中:(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②、③、④、⑤、⑥、⑦、⑧提供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1栋2单元2103室(衡阳分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凡资料不全、超过时间者将被拒绝。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7.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建造师必须一同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上午9时00分。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电话:****-*******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罗家塘(衡州大道旁)

联 系人:刘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1栋2单元2103室(衡阳分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181*****969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安全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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