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漠国际物流港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项目第三次征集公告

小漠国际物流港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项目第三次征集公告

征集单位:深圳市深汕港口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SS-2024-ZN-FGCFW-016
项目名称 小漠国际物流港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SS-2024-ZN-FGCFW-016
征集开始时间 2024-06-26 15:30 征集结束时间 2024-06-28 16:00
预计采购时间 2024-07
采购单位 深圳市深汕港口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皮柯贞
联系电话 131*****396 电子邮箱
应征项目需求 (一)完善码头公共卫生管理相关制度
需满足《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技术规范》GB*****-2022规范要求,进行制度的审定补充及完善工作;
其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传染病的处置相关管理制度》、《船舶防疫等相关管理制度》《饮水、食品安全等管理制度》《公共卫生综合性管理制度》等20余项相关制度,排版印刷15份《小漠国际物流港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制度汇编》。
(二)完善应急体系,补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项预案
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导则规范完善预案:
1.开展码头现有公共卫生应急资源调查、风险评估;
2.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1 篇,现场处置方案 2 篇。
3.组织公共卫生、应急、口岸等方面专家对预案进行评审并通过评审;
4.排板印刷应急预案5份。
(三)相关岗位人员培训
1.进行一次预案培训及桌面推演;
2.进行一次职业卫生培训;
3.进行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培训。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近一年内(自2023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结果);
(3)本项目为整体包干价含制度编制、预案编制、专家评审费、培训费、含税等一切费用;
(4)报价单位需取得当地应急部门及当地海关部门考核。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近一年内(自2023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结果);
(3)本项目为整体包干价含制度编制、预案编制、专家评审费、培训费、含税等一切费用;
(4)报价单位需取得当地应急部门及当地海关部门考核。
特别声明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4.本项目实际采购情况、投标报名资格要求等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备注
项目附件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征集公告 公共卫生 国际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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