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港口运营公司2024年环境监测项目采购计划第二次征集公告

深汕港口运营公司2024年环境监测项目采购计划第二次征集公告

征集单位:深圳市深汕港口运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SS-2024-ZN-FGCFW-022
项目名称 深汕港口运营公司2024年环境监测项目采购计划
项目编号 SS-2024-ZN-FGCFW-022
征集开始时间 2024-06-17 11:00 征集结束时间 2024-06-19 17:00
预计采购时间 2024-06
采购单位 深圳市深汕港口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显涛
联系电话 139*****532 电子邮箱 wangxiantao@ytport.com
应征项目需求 拟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为我公司提供2024年环境检测服务,主要监测内容有回用水排放口DW001: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磷酸盐,需检测1个点位频次3*1次;回用水排放口DW002: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需检测1个点位频次3*2次;厂界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需检测4个点位频次3*2次;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昼间和夜间),需分别检测4个点位频次1*1次;排污许可证系统填报管理(年)。每半年一次的检测汇总结果需出具专业的检测报告并提交给我司(第一次报告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前,第二次报告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前)。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3元(含税)。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合格的投标方需具有较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简称CMA资质证书);
2.近一年(自2023年6月11日起至2024年6月11日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结果)。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1)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简称CMA资质证书);
(2)近一年内(自2023年6月11日起至2024年6月11日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结果)。
(3)报价明细表。(可参考附件2)
特别声明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4.本项目实际采购情况、投标报名资格要求等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备注
项目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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