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购买维修设施设备项目三次公告
某部购买维修设施设备项目三次公告
某部购买维修设施设备项目(三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部购买维修设施设备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已落实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某部购买维修设施设备项目预算28.5万元;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保定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8至2024-07-24,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qq.com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3.1.1资质要求第(六)、(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08 09:30 ,地点为 保定市(另行通知)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接受异议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联系方式。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招标人监督部门 电话:133*****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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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购买维修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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