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心理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心理服务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为加强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执法人员及从业人员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心理健康导致的安全隐患,提高相关人员的心理素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行业整体综合素质,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将对心理服务项目承接方进行公开比选,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择优选定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为昆明市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提供适宜性和心理健康测评服务、心理热线服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重特大交通事故心理援助服务等。
2.项目金额:项目金额为*****.00元(捌万元整)。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企业信誉良好;
(5)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2、承接人需在近三年(2021—2023年)完成过1项类似业绩。同时有心理测评、心理服务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目标要求
在一个服务周期内(一年)对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内容和数量进行验收,标准如下:
1.提供不少于一份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心理适宜性测评量表,包括驾驶员人格、驾驶行为和驾驶风格等内容。
2.可提供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心理适宜性及心理健康网络测评系统,测评内容包括驾驶员注意广度检测、深度知觉、速度知觉和选择反应检测。
3.为从业人员提供线上心理咨询热线服务,对行业特殊人员需要个别做心理疏导的人员开展心理辅导咨询及测评工作(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针对行业人员因工作而可能产生的心理问题,提供心理健康调适网络课程。
5.为行业从业人员提供不少于2次的心理健康讲座或团体辅导。
四、参与方式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4年7月17日至7月23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人处报名参与。
五、竞争性比选会议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71—********
地点:昆明市金星小区金星广场B幢三楼运输辅助业处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3日17时。
附件3.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从业人员心理咨询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市运输和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7月17日
标签: 心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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