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二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9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二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9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二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9)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财政):MCHC-DZ-ZG********
项目名称: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二期)医疗设备采购项目(9)
交易项目编号: P520*****240006Z1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00 , 标包2:*******.00 , 标包3:*******.00 , 标包4:*******.00 , 标包5:******.00 , 标包6:******.00 , 标包7:******.00 , 标包8:******.00 , 标包9:*******.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标项4
标项5
标项6
标项7
标项8
标项9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2: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3: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4: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5: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6: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7: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8:详见采购文件 , 标包9: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标项7:否
标项8:否
标项9: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其他:无 , 标项2:其他:无 , 标项3:其他:无 , 标项4:其他:无 , 标项5:其他:无 , 标项6:其他:无 , 标项7:其他:无 , 标项8:其他:无 , 标项9:其他:无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2: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3: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4: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5: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6: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7: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8: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标项9: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依法缴纳税收(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相关材料,如不需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③投标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
标项2: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③投标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
标项3: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③投标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
标项4: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③投标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
标项5: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③投标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
标项6: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③投标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
标项7: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③投标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
标项8: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③投标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
标项9: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③投标产品若为原装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至 2024年07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 标项3:否 , 标项4:否 , 标项5:否 , 标项6:否 , 标项7:否 , 标项8:否 , 标项9: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2: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3: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4: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5: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6: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7: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8:
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9:
详见采购文件
3.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园街道石标路24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田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85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明诚汇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号栋7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陈怡、赵丹丹
项目联系方式:0851-********-72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怡、赵丹丹
联系方式:0851-********-729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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