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双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双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双鸭山市四方台四新村梨花沟内,项目现处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阶段。本项目拟采用PPP合作模式实施。
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社会投资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编号:JZZX-*******
项目名称:双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项目实施机构: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本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设计处理规模为900t/d,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焚烧处理生活垃圾600t/d,预留二期300t/d焚烧线扩建端。
2.技术工艺:本项目垃圾焚烧处理工艺选用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工艺,烟气处理选用“SNCR+半干法(石灰浆液)+干法(碳酸氢钠干粉)+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工艺。
3.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为2年。
4.招标范围:本项目整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附属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
5.计划投资:估算总投资约2.7亿元。
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应具备下述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截至2015年12月31日,净资产规模不低于伍亿元人民币。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处理总规模不少于5000吨/天(以PPP/BOT合同为准)。
在东北三省(黑龙江、吉林、辽宁)或内蒙古地区至少有一项成功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以政府方开具的项目运营状况良好业绩证明为准)。
拥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
守法经营,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生产或质量事故记录,且无重大投诉事件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表现。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社会资本应当在2016年8月5日起至2016年8月11日期间,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报名,下同)到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购物中心A座1704室)填表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有关确定社会资本法律地位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2.垃圾焚烧项目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总规模5000吨/天及以上,以BOT/PPP合同为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3.社会资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社会资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携原件备查;
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6.社会资本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携原件备查;
7.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上午9时30分,递交地点是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开标室(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79号建设大厦),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合格申请人确定方法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即为合格申请人。合格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本项目不再进行资格后审,拒绝进行资格后审的投标。
其他说明
1.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ljcg.gov.cn
联系方式
采购人: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九阳路79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张义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A座1704室
联系人:刘柱成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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