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江西公司2024年度粉末活性炭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中节能江西公司2024年度粉末活性炭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中节能江西公司2024年度粉末活性炭询比采购询比公告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江西公司2024年度粉末活性炭询比采购 |
二、标段(包)编号:202*****020181*****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 |
(二)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的货物(粉末活性炭)用于中节能江西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及荆门公司。本项目采购总量为558吨粉末活性炭,采购单价限价为3300元/吨,采购控制价为184.14万元。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本次采购的货物(粉末活性炭)用于中节能江西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及荆门公司。本项目采购总量为558吨粉末活性炭,采购单价限价为3300元/吨,采购控制价为184.14万元。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高温高压压榨法制作工艺,黑色无定型粉末,本身无毒、无臭、无味,碘吸附值,mg/g≥700;亚甲基蓝吸附值,mg/g≥120;COD去除率≥80%,磷含量质量分数低于0.1%等。按照《工业水处理用活性炭技术指标及试验方法》(LY/T 3279-2021 )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根据各工业污水厂及荆门公司的书面通知,分批分次向指定的污水厂及荆门公司发货、交接及验收,供货时间是自水厂下发订单之日起5日内完成供应。合同供应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止。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中节能江西公司对应的污水处理厂及荆门公司,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1.1 合格响应人及其响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1.1.1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11.1.2 履约能力要求: 1)响应人须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提供采购货物能力的生产商(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响应人如为生产商(制造商),须具有自主生产(制造)的能力,响应的货物为响应人自主生产(制造)的产品。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响应人如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经销(代理)产品的粉末活性炭生产商(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生产商(制造商)和其他经销商(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次响应,一个生产商(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代理商)参加响应。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提供所报价货物生产商送检近一年(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的检验合格证明,检验标准应按照《工业水处理用活性炭技术指标及试验方法》(LY/T 3279-2021 )相关规定执行,须与响应人所提供详细参数一致。须提供所投货物生产商(制造商)近一年(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的第三方检验合格证明加盖公章及所投货物详细参数加盖公章。 11.1.3 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同时提供:①财务要求承诺书加盖公章;②最近3年(2021、2022、2023)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最近3年(2021、2022、2023)年末最后一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公章。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1.1.4 响应人无企业信用不良的情况,需承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环保安全质量问题等。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加盖公章和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 11.1.5 响应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1项在中国境内粉末活性炭的100万元(含)以上的供货业绩,业绩合同必须体现总金额。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及规模页、签字盖章页)。 11.1.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 11.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文件有关联合体响应的描述均不适用)。提供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7日 到 2024年07月24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时3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详见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东大道7199号中节能国际中心1号楼44层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25-26层 |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人:赵霞、李萍 |
电话:0791-******** | 电话:0791-******** |
邮箱:cecepjx@163.com | 邮箱:lipin52@sinochem.com |
中节能江西公司2024年度粉末活性炭询比采购询比公告
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江西公司2024年度粉末活性炭询比采购 |
二、标段(包)编号:202*****020181*****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 |
(二)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的货物(粉末活性炭)用于中节能江西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及荆门公司。本项目采购总量为558吨粉末活性炭,采购单价限价为3300元/吨,采购控制价为184.14万元。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本次采购的货物(粉末活性炭)用于中节能江西公司所属污水处理厂及荆门公司。本项目采购总量为558吨粉末活性炭,采购单价限价为3300元/吨,采购控制价为184.14万元。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高温高压压榨法制作工艺,黑色无定型粉末,本身无毒、无臭、无味,碘吸附值,mg/g≥700;亚甲基蓝吸附值,mg/g≥120;COD去除率≥80%,磷含量质量分数低于0.1%等。按照《工业水处理用活性炭技术指标及试验方法》(LY/T 3279-2021 )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根据各工业污水厂及荆门公司的书面通知,分批分次向指定的污水厂及荆门公司发货、交接及验收,供货时间是自水厂下发订单之日起5日内完成供应。合同供应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止。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中节能江西公司对应的污水处理厂及荆门公司,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1.1 合格响应人及其响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1.1.1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11.1.2 履约能力要求: 1)响应人须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提供采购货物能力的生产商(制造商)或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响应人如为生产商(制造商),须具有自主生产(制造)的能力,响应的货物为响应人自主生产(制造)的产品。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响应人如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经销(代理)产品的粉末活性炭生产商(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生产商(制造商)和其他经销商(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次响应,一个生产商(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代理商)参加响应。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提供所报价货物生产商送检近一年(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的检验合格证明,检验标准应按照《工业水处理用活性炭技术指标及试验方法》(LY/T 3279-2021 )相关规定执行,须与响应人所提供详细参数一致。须提供所投货物生产商(制造商)近一年(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的第三方检验合格证明加盖公章及所投货物详细参数加盖公章。 11.1.3 响应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同时提供:①财务要求承诺书加盖公章;②最近3年(2021、2022、2023)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最近3年(2021、2022、2023)年末最后一期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公章。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11.1.4 响应人无企业信用不良的情况,需承诺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环保安全质量问题等。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加盖公章和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 11.1.5 响应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1项在中国境内粉末活性炭的100万元(含)以上的供货业绩,业绩合同必须体现总金额。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及规模页、签字盖章页)。 11.1.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 11.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文件有关联合体响应的描述均不适用)。提供相关承诺函加盖公章。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7日 到 2024年07月24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时3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详见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东大道7199号中节能国际中心1号楼44层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25-26层 |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人:赵霞、李萍 |
电话:0791-******** | 电话:0791-******** |
邮箱:cecepjx@163.com | 邮箱:lipin52@sinochem.com |
标签: 粉末活性炭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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