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学生心理筛查服务项目采购
崇川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学生心理筛查服务项目采购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崇川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学生心理筛查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崇川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学生心理筛查服务项目采购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28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三、项目需求:崇川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学生心理筛查服务项目采购,详见第三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4.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响应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之日。
2.获取方式: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通知等资料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www.chongchuan.gov.cn)-公告公示”栏发布,各供应商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7月29日9时30分。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各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特别提醒:开标地点停车困难,还请择优选择非机动车方式前往。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3-********
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
联系人:蒋惠 联系电话:0513-********,139*****232
邮箱:*********@qq.com
上网版--崇川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学生心理筛查服务项目采购.zip
标签: 学生心理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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