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温州市区水表计量检定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2024年度温州市区水表计量检定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2024年度温州市区水表计量检定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2024年度温州市区水表计量检定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水表计量检定资质要求的特殊性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规定,强制检定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2.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从事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应当取得计量主管部门的授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法人资格或者经法人授权;有与申请授权项目相适应且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和配套设备;有保证计量检定工作正常进行的工作环境和设施;有掌握专业知识和计量检定技术且经考核合格的计量专业技术人员;有相应的管理体系。
二、供应商的唯一性
1.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的规定,当前被当地计量主管部门授权许可具有在温州市区范围内(除洞头区)开展水表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共2家,分别为温州市计量科学研究院与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是目前唯一有能力承担温州市区范围内(除洞头区)每年约20多万只水表计量强制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温州市计量科学研究院于2023年8月建立水表计量标准,受人员、设备、场地等资源限制,每年只能校检1500只水表,主要用于开展仲裁检定及为重点用能单位出具检定证书,无法承担本年度市区水表计量强制检定工作。
2.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是目前温州市区范围内(除洞头区)除温州市计量科学研究院外唯一一家建立水表计量标准的计量检定机构,拥有与水表检定相适应的计量标准、检测装置和配套设施;拥有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计量检定、测试技术,以及考核合格的检定人员;拥有保证计量检定、测试结果公正、准确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自2002年11月以来,该公司一直承担市区的水表检定工作。
3.综上所述,2024年度温州市区水表计量检定服务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因此,专家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委托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对温州市区水表开展计量检定服务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南白象街道温瑞大道990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论证专家名单:戴本尧、邱建忠、黄山石
五、联系方式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691.4 KB
标签: 区水表计量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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