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莆田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GC-ZB-G-2024-17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一、招标条件
本莆田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白
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殷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本项目已具各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榄招标人根据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制度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律师入围流程,提升库内
律所服务招标人经营管理质效,招标人拟通过集中采购方式重新组建律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莆田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莆田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须提供律师事务
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体现批准日期、有效期内律師事务所(分
卵年度检查考核记录的关键页信息,对于分公司(分所等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公司(总所)(或事业单位上级独立机构等)针对本项日的授权
2、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筱“信用中国”网站(http:/w,creditchina..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
员名单》。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参与木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②)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闲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
员信息”名单为淮。)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
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须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涉嫌向招标人有关部门或人员行贿,或输送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不得参与木项目
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7月18日08时00分到2024年07月31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2021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清在投标人
将失去投标资格。2、领取、报名方式如下:21直接至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办理,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2,2异地获取招标文件者,将获取招标文件款
汇到招标代理公司账户-一(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可: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
城东支行账号3500161000705253097),同时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日的项日编号或
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拟报名合同包号及《采购文件领取记录)、《招投标及集中采购廉洁办理告知书》(格式另附)
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代理公司电子信箱(83393301163.c0m),以便确认相应
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授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未及时将《采购文件领取记录》、《招
投标及集中采购廉洁办理告知书》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
恩
领取人要求领取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随带《采购文件领取记录》、《招投标及集中采购廉洁
办理告知书》(格式另附)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和供应商自身(含分公司或子公
司,子公司须提供股权证明材料)为领取人缴交社保证明材料的(社保徽交证明,是指社保
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木采购项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上一个月或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
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领取人为授权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否则将被拒绝。(注:报名成功以供应商在规定获取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交至招标代
理机构、缴交招标文件费用且成功回传文件领取登记表为准。逾期的视为无效报名):4、联
系人:郑莹莹:电话:0591-83393310、83393312:邮件:83393301e163.c0m:传真:0591
8339330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载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他
(一)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莆田分行律师事务所入出项目,根据农总行律师管理有关规定,由入围律师事务所
为招标人提供诉讼类和非诉类法律服务。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http:/mw.chinabidding..com,cn/)、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网
http:/,figezb.coa)、招标人内部局域网上发布。
(三)获取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激交账户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不有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号:35001610007052530977
X
缴款凭证上应注明“下JC-ZB-G-2024-171招标文件费用”,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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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完整备注造成银行无法识别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白行承和。
(四)特别提示
()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
误导性。潜在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
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②)因开标地点的电梯搭乘需排队,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要注意时间的合理安排
(③)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④)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授标文件。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授标截止时间前
个工作日送达到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否则投标将被
拒绝。送达时间以本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件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采用邮寄方式的(拒跑
采用同城达达送件方式),须提前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郑女士联系,若因投标人未联系
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签收或逾期签收的,其责任由投标人白行承担,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堂望
联系方式:0591-83393310、8339331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镇海北街388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4-224818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0591-83393310
9
电子邮件:83390031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
名
0102023709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