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交叉执法检查情...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交叉执法检查情...
广清产业园管委会、广佛(佛冈)产业园管委会、广德(英德)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安委办有关工作部署及我局《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交叉执法检查的通知》《清远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要求,我局于5月底组织开展了2024年上半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交叉执法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要求,抽选本局及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骨干和部分企业专家,随机组成6个检查组于5月27日至31日对全市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各检查组通过听取现场汇报、资料抽查、现场检查、询问,以及对部分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施工安全防护材料进行抽查抽测,重点检查了主管部门履职、项目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履职到岗情况、施工安全实体防护和重大风险防控、质量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危险源分级管控及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管控措施落实等情况。本次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共计33宗,共排查质量隐患98条、安全隐患122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0条。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33份、执法建议书1份、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10份,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对家6施工企业、7家监理企业及19名岗位人员进行了动态记分处理。
二、主管部门履责情况
本次检查发现,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基本能按照上级部门的质量安全要求进行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压实关键岗位人员责任、对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及重大事故隐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防汛减灾工作、建材打假、混凝土结构(包括装配式)实体质量检查等工作进行重点部署。但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部分监督机构执法力量薄弱,专业技术人员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频次不够,动态扣分偏少,行政处罚、诚信扣分基本为零。
二是部分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存在“宽松软”现象。一是标准“宽”,对危大工程的专项检查多以程序方面检查为主,检查没有提出深层次的问题。如厂房项目盲目追求工程进度,安全措施跟不上施工进度,主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并下发相应的整改通知。二是力度“松”,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诚信扣分基本为零,动态扣分均偏少。三是措施“软”,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的处理措施较少。
三是部分监督机构未严格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开展专项质量安全检查,对工地检查不及时、落实整改和工作总结有些滞后。
三、在建工程施工质量检查情况
(一)建设、施工、监理质量行为及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1.建设单位基本都能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试行)》及其他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单位,并作为委托单位对建筑材料进行送检及对工程实体进行抽样检测。
2.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人员基本能持证上岗,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机构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基本能落实整改,但部分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工程项目经理未能按规定及时到岗履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数量设置不足,质量主管人员缺失。二是专项施工方案未编制或现场未按编制方案施工,施工质量交底内容不全或缺乏针对性,有的甚至缺乏可操作性,个别项目为了赶工,未按规定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如绿十字全球生产基地及销售管理中心项目技术交底内容不全,无针对性。三是验收程序履行不到位,部分工程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验收滞后,且过程验收资料缺失。如清远旅游客运码头建设项目检查时已接近竣工,但现场却未能提供基础分部验收的记录表,检查时项目经理未到岗,请假手续不完善。四是质量管理资料不完善或缺失,项目未按照实际情况提前制定送检计划,部分项目材料进场前未按规定送检报验,未能做到“先检后用”,部分材料送检数量不足,现场检测不及时或检测不具有随机性,如清远大道工程项目分项验收不及时,检测进度与现场进度不符。五是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强制性的技术标准施工,上一道工序有不合格未见处理,已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如某物流仓库存在基桩的钻芯检测、静载试验均不满足设计要求,未见整改措施。
3.监理企业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监机构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基本能跟踪落实整改,基本能够按照监理计划和实施细则对工程进行监理。但仍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总监或监理工程师履行职责不到位,总监巡视记录不齐全,履职到岗情况较差。二是监理旁站、巡视记录、实施细则等有关资料不能如实反映现场实际情况且没有针对性,部分监理单位监理日志内容简单,监理通知单偏少,对施工企业未及时履行验收程序,未按要求和现场实际进度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在隐蔽前先验收等情况,主动报告建设单位或属地监督机构。
(二)工程实体质量方面
1.工程实体抽检情况。本次检查共抽检钢筋44组,43组合格,1组不合格;安全网6组,5组合格,1组不合格;防水卷材3组,2组合格,1组不合格;挤塑板2组,检测均合格;电线2组,检测均合格;加气砖1组,检测均合格;排水管材2组,检测均合格;实体回弹检测3个项目,4个部位,检测均合格;对市政道路工程进行路面几何纵断高程、横波测定、路基路面厚度检测合格,但道路弯沉、路面平整度检测不合格。
2.现场施工质量及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本次检查
发现部分受检工程施工质量存在较多问题,对质量多发问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项目未严格落实不低于七天每层的措施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较多,抽检项目的楼板发现有渗漏裂缝,漏浆导致楼梯板、墙柱底部混凝土蜂窝麻面,二次结构混凝土强度过低且观感较差等现象;部分项目现场未设置混凝土试块标养间,未按要求在楼梯口留置同条件混凝土试件。
二是部分项目砌筑墙体灰缝不饱满,砖墙转角连接处留槎、分砌不符合要求、顶砖砌筑不规范;过梁处钢筋锚入深度不足,墙体、构造柱植筋不牢固且箍筋设置间距过大;窗洞口底部固定端未按要求设置混凝土压底构造梁,部分窗框的锚固端设置在加气砖块上且固定端距离过大;墙体灰砂砖与蒸压加气块尺寸不匹配;墙体抹灰前拉毛强度、密度偏低,不同材料交接处漏设抗裂网。
三是部分钢筋保护层厚度不足、构造柱拉结筋间距不符合要求,部分钢筋绑扎存在漏扎现象,墙柱箍筋弯锚角度及长度均不符合要求,钢筋套筒连接丝口未磨平等。
四是部分项目细部施工不注重细节,如金属门框、窗框灌浆不密实,幕墙预埋件严重偏位、未做后置埋件,绿化带、天面泛水面侧边防水卷材翻边高度不足,搭接处未满贴,挡土墙外侧防水卷材未设挤塑板保护层就开始回填。
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有提供施工现场地上、地下管线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压缩合同约定工期情况,但安全文明措施费和工地环境治理专项费用基本都未按要求拨付或无法提供相关资料。
2.抽检的施工项目能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落实安全生产“八个一”和“一线三排”措施,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基本能到岗履职。但部分项目未提供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机构等资料;未组织学习《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隐患识别图集》等相关文件;未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或自查不到位、流于形式,未建立重大隐患事故台账,对检查出的隐患无相关责任人落实整改。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足,有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或证件过期未及时更换等现象,存在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无正当理由不在岗及安全员数量配备不足的情况。
3.所检查的项目均能按要求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现场能提供相应的采购合同依据,但未能提供保险机构在开展预防服务方面的相关资料,未见保险机构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生产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事故隐患排查、安全风险评估、演练等相关记录或资料。
4.监理企业基本都编制了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旁站方案等。但方案针对性较差,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描述不详尽,个别监理企业未能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未能提供危大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未能提供危大工程、起重机械的巡视或旁站记录;针对现场的问题,未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未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对关键部位进行验收。监理日记空洞,资料存在代签漏签现象,监理员未按规定对安全网、钢管扣件等进场材料进行查验。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
本次检查项目基本能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但有些项目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仍比较乱、人员安全意识不足,主要表现在:
1.部分项目未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要求对方案进行论证、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进行专项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检查记录不足,相关验收资料不全,验收进度滞后,如江南水厂工程高支模危大工程未进行专项验收但现场已进行钢筋工程绑扎作业。验收记录部分未能根据现场情况实测实量,部分外架、卸荷、卸料平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或方案变更后未按变更后的方案施工,深基坑未按要求进行第三方监测,边坡未按要求进行加固和设置排水。比如,卧龙五洲世纪城博睿苑二期基坑西面坍塌无处理方案,局部基坑坍塌未在基坑监测报告中体现,监测频率不足;碧桂园职业学院基坑支护的部分边坡未及时喷面、坡顶未做排水沟;市X波段雷达数据接收中心施工现场裸露土方未采取防雨水冲刷、防护栏杆及防石块坠落的防护措施,钢管材料堆积在斜坡处,未采取防滑落措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清远大道工程箱涵模板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编制、未组织专家论证,现场已施工。
2.部分外架与模板支撑混搭或直接采用扣件受力,剪刀撑设置、扫地杆和水平杆件数量不足,连墙件偏离主节点无下撑加固,立杆底部承重不足,其中厂房项目为了赶工,脚手架搭设普遍跟不上施工进度,连墙杆件过早拆除,卸料平台钢丝绳绑扎不紧、外挑钢梁锚固点未塞满木楔、拉吊钢丝绳的吊环未按要求设置、脚手架个别立杆悬空、局部立杆底部不垂直、部分钢管锈蚀变形严重等。如连州南国郦都项目外架未设置安全平网,连墙件间距与方案不符,模板支撑的扫地杆、水平杆数量不足,顶托过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如绿湖半岛17#楼外架小横杆未按方案施工,数量设置严重不足;如清远志邦家居智能制造项目高支模现场搭设部分未抱柱、且部分梁底未按方案要求采用双钢管独立搭设。
(三)建筑起重机械管理
抽查的起重机械基本能按规定办理设备安装(拆卸)告知、第三方检测、使用登记手续,能按照专项的施工方案对机械进行安装、拆卸。
(四)施工用电及机具管理
抽检工地存在电缆电线架设不规范,未进行套管保护或架设,电线拖地;电箱无标识、无责任人、无巡视记录、无配线图,部分配电箱未设置专门的漏电保护器或漏电开关参数与规范要求不相符,无接地保护,开关处的接线螺丝处未做隔离措施,部分工地一级电箱的端子未设置防触电保护壳,二级箱内无线路图、接线口未密封处理,甚至部分电箱无门、未设置隔离开关;如检查英德项目均存在电箱无标识、无责任人的情况。项目用电施工方案无针对性,与现场不符,如清新万洋众创城项目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编制人非电气工程师。
(五)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抽检工地存在未编制消防平面图或大门口处未及时张贴消防平面图和责任人牌,现场消防设施未跟上施工进度或消防设备过早拆除;部分项目灭火器数量不足、不能使用或过期未及时更换,工地大量堆积模板木方等易燃物,周边未设置消防设施。
(六)安全防护情况
工地预留洞口防护不牢固或防护高度不足,电梯口无防护门或防护门成定型化、工具化,部分工地外架安全网脱落未及时更换或维修,个别外架与外墙间距过大却无安全平网,钢筋加工场无防护棚,个别工地楼层临边防护等安全防护未能跟上施工进度、平桥上物件、建筑垃圾堆积过多未及时清理、兜底网未按要求设置。如清城区绿十字全球生产基地及销售管理中心外架平桥堆放杂物过多,且未设置兜底网。
(七)文明施工管理
所检工地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松懈、不重视,部分工地安全警示标志不足,建筑材料堆放混乱,外架上材料堆放过多,现场建筑垃圾堆积、未及时清理,存在裸土未及时进行覆盖。其中所检查的市政道路工程未对施工路段进行围挡或设置完善的警示标识。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质量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三)强化建设单位作为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的监管,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粤建规范〔2022〕1号)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严格实行工程分部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步工序。要继续抓好质量安全提升工作,务求有效防治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减少工程质量多发问题的发生,促进我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
(四)本次交叉检查发现项目均能按照要求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但未能提供保险机构在预防服务方面的证明资料。对此,各地住建部门要将实际情况形成文字报送属地安委办,督促有关机构做好在建工程安全预防服务,更好助力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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