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2023年度巴山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汉滨区2023年度巴山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汉滨区2023年度巴山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30日 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SXMZ-ZB2024-002

项目名称:汉滨区2023年度巴山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1,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2023年度巴山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1,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51,3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施工 *******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51,300.00 1,051,3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2023年度巴山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2.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2.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2.8 陕西省财 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2.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 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 号); 2.12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2023年度巴山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自行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1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投标文件格式),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18日 至 2024年07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供应商须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逾期无法下载责任自负。(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5)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远程开标,无需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219.145.206.209/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东路一号

联系方式:188*****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甲字88号锦园国际广场21层2102Y17号

联系方式:189*****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

电话:189*****810

陕西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矿山生态修复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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