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乌兰察布世纪互联云计算中心基地110千伏供电工程、乌兰察布亚信数据中心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乌兰察布万国数据中心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乌兰察布世纪互联云计算中心基地110千伏供电工程线路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乌兰察布世纪互联云计算中心基地110千伏供电工程、乌兰察布亚信数据中心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乌兰察布万国数据中心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乌兰察布世纪互联云计算中心基地110千伏供电工程线路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乌兰察布世纪互联云计算中心基地110千伏供电工程/乌兰察布亚信数据中心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乌兰察布万国数据中心项目110 千伏供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乌兰察布世纪互联云计算中心基地110千伏供电工程/乌兰察布亚信数据中心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乌兰察布万国数据中心项目 110 千伏供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资金来源20%自有资金,80%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相应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乌兰察布世纪互联云计算中心基地110千伏供电工程/乌兰察布亚信数据中心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乌兰察布万国数据中心项目 110 千伏供电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标段划分及最高限价:
标段一:
乌兰察布世纪互联云计算中心基地110千伏供电工程(线路部分含光缆)、乌兰察布亚信数据中心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线路部分含光缆) 、乌兰察布万国数据中心项目 110 千伏供电工程(线路部分含光缆 )EPC总承包项目
标段最高限价:********.4元
标段二:
乌兰察布世纪互联云计算中心基地110千伏供电工程(变电部分含光设备)、乌兰察布亚信数据中心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变电部分含光设备)、乌兰察布万国数据中心项目 110 千伏供电工程(变电部分含光设备)EPC总承包项目
标段最高限价:*******.25元
2.3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
标段一:乌兰察布世纪互联云计算中心基地110千伏供电工程(线路部分含光缆)、乌兰察布亚信数据中心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线路部分含光缆) 、乌兰察布万国数据中心项目 110 千伏供电工程(线路部分含光缆 )的勘察、设计、建安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项目管理、调试等EPC总承包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任务书;
标段二:乌兰察布世纪互联云计算中心基地110千伏供电工程(变电部分含光设备)、乌兰察布亚信数据中心项目110千伏供电工程(变电部分含光设备)、乌兰察布万国数据中心项目 110 千伏供电工程(变电部分含光设备)的设计、建安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项目管理、调试等EPC总承包工作,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任务书;
2.4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
2.5计划工期:2024年8月15日--2024年12 月12日,历时119天
投标人须采取特殊施工组织措施,配备充足的施工力量,配置齐全的施工要素,关键人员核心队伍素质须过硬且均为本单位在册员工,并确保投标文件中人员配置与施工现场一致,确保工程按期竣工投产。投标人对上述工期及保证措施在投标文件中须予以承诺。
2.6安全质量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建设管理纲要》。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1.3投标人未被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在近三年(2021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1.6投标人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发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3.1.7信誉要求:
(1)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
(2)开标日前两年内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3)开标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1.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投标。
④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投标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以上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3.2专用资格要求:
3.2.1一标段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3.2.1.1投标人须具备①+②+③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2020 年 11 月 30 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1.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3.2.1.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勘察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的项目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员工)
3.2.1.4已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电网工程中参建的投标人必须满足《关于印发2023年度35kV及以上电网工程资信考核的通报》(工程[2024]8号)的资信考核要求,否则无资格参与投标。(未参建过的投标人除外)
3.2.1.5参建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电网工程的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关于印发2023年度35kV及以上电网工程资信考核的通报》(工程[2024]8号)的资信考核要求,否则无资格参与投标。(未参建过的除外)
3.2.2二标段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3.2.2.1投标人须具备①+②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申办2020 年 11 月 30 日建市〔2020〕9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2.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3.2.2.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勘察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的项目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员工)
3.2.2.4已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电网工程中参建的投标人必须满足《关于印发2023年度35kV及以上电网工程资信考核的通报》(工程[2024]8号)的资信考核要求,否则无资格参与投标。(未参建过的投标人除外)
3.2.2.5参建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电网工程的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关于印发2023年度35kV及以上电网工程资信考核的通报》(工程[2024]8号)的资信考核要求,否则无资格参与投标。(未参建过的除外)
注: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出现投标人注册建造师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情况, 招标人有权否决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8月15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4.2获取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nmg.gov.cn/msym/wlcbsggzyjyw。
4.3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查看答疑补漏”栏目中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漏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4.4已进入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下载领取,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后下载。
5.资格审查
5.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2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5.3评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评标室。
5.4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5日上午09:30时
6.2开标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24.238.225:9000/BidOpening)
7.发布媒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nmg.gov.cn/msym/wlcbsggzyjyw)。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集宁区
联 系 人:马工
联系电话:0474-*******
招标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1号朗德国际九层
联 系 人:张维源、何磊
联系电话:0471-*******、151*****210
电子邮箱:zyxths@126.com
交易平台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地 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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