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高铁西站综合开发项目一期第三方检测
淮北市高铁西站综合开发项目一期第三方检测
淮北市高铁西站综合开发项目(一期)第三方检测
答疑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淮北市高铁西站综合开发项目(一期)第三方检测(项目编号:HBGC*****),现发布答疑澄清如下:
问题:招标文件 P25 页,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2023年6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缴费期不低于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招标文件 P27 页,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以上人配备员须提供 2023 年 6 月(含)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人社部相关文件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 号)的要求,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办企业,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到企业工作人员依法继续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请问:(1)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2023年 6 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缴费期不低于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2)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所属事业单位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2023年6月1 日至今,任意连续缴费期不低于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配置的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
以上两种情况,是否予以认可?
答:第一项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况下给予认可,第二项依据(人社部发[2019]137 号)文件的规定须提供离岗协议及现任单位的聘用合同,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招标单位(盖章):淮北市交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
0天0小时8分0秒
0天0小时36分0秒
附件: 淮北市高铁西站综合开发项目(一期)第三方检测答疑澄清.pdf
视频:
标签: 综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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