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沈阳市夏季汽车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沈阳市夏季汽车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

沈商务发【2024】23号

沈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沈阳市

夏季汽车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相关部门:

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在全市开展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现将《2024年沈阳市夏季汽车促消费活动方案》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4年沈阳市夏季汽车促消费活动方案

沈阳市商务局

2024年6月17日

附件

2024年沈阳市夏季汽车促消费活动方案

为持续稳定增加汽车消费,提振新能源汽车消费,推动汽车市场规模扩容、消费提质和服务升级,依据《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宁省促消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市政府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相关工作部署,市商务局定于2024年6月18日-6月30日开展2024年沈阳市夏季汽车促消费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8日-6月30日。

二、补贴金额及来源

购车补贴金额5000万元,由市本级财政承担,促消费活动期间如补贴资金提前申请完毕,本次活动同步结束。

三、发放对象

汽车消费补贴面向在沈阳市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不包括二手车)的,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发放。

四、申报条件

(一)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我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7万元及以上乘用车、微型或轻型货车(含新能源车、混合动力车),不包括营运车辆和二手车。

(二)按要求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后可获得补贴。

(三)申请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日期为准,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日期须在2024年6月18日(含)-6月30日(含)之间。申请名额先到先得,以个人消费者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时间为序,资金用完本次活动即止。

4.车辆落籍地域不限制。

五、补贴标准

1.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7万元(含)-15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2000元。

2.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5万元(含)-25万元(不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3000元。

3.购买新燃油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25万元(含)以上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4000元。

4.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上述各档基础上增加发放1000元。

六、发放方式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云闪付”APP平台设审核窗口,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6月18日(含)-6月30日(含)之间,将本人身份证照片、购车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上传,经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发放至个人消费者同名账户中。

七、申领方式

1.补贴申报

(1)个人消费者在手机等电子设备上下载“云闪付”APP并使用购车者本人手机号码、身份信息完成注册。

(2)进入“云闪付”APP首页,搜索小程序“沈阳市汽车消费补贴”。

(3)进入后点击“授权登录”,同意授权申请。

(4)按照提示,准确、清晰上传以下材料:

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②购车人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

③机动车登记证书(绿本的第一页和第二页)。

2.审核时间

审核过程包括初审、复审两个程序,复审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将购车补贴发放至个人消费者本人“云闪付”APP - “我的” -“红包”- “专享红包”。

3.补贴领取

①在审核通过后,“云闪付”APP会显示“复审通过”,购车补贴按批次发放至个人消费者本人“云闪付”APP红包内并有短信通知。

②个人消费者收到购车补贴到账短信通知后,可查询本人“云闪付”APP-“我的”- “红包”- “专享红包”。

③“专享红包”自发放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过期未使用的红包自动退回市商务局指定账户。“专享红包”支持线上线下扫码使用,由于个人原因,经与商家交易的红包在有效期外退回的,不予补发。

八、注意事项

1.本次购车补贴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或沈阳市汽车更新消费补贴可以同时享受。

2.汽车促消费活动期间,每位个人消费者只可享受一次购车补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汽车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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