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夷陵区雾渡河镇等三个乡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夷陵区雾渡河镇等三个乡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一、夷陵区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已由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建设(宜土资函[2016]40号文件),该项目建设资金为省级财政投资,招标方案、实施方案已经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办公室、宜昌市夷陵区雾渡河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办公室、宜昌市夷陵区下堡坪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办公室、宜昌市夷陵区三斗坪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为:夷陵区分乡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夷陵区雾渡河镇等三个乡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项目建设规模总计1066.66公顷 ,招标控制价为3400.60934万元,共分为5个标段进行招标,具体建设规模以及标段情况如下:

  标段

  建 设 地 点

  建设规模(公顷)

  招标控制价(万元)

  夷陵区分乡镇

  一

  夷陵区分乡镇界岭村

  300

  923.136461

  二

  夷陵区分乡镇中洲山村

  233.33

  778.280925

  夷陵区雾渡河镇等三个乡镇

  三

  夷陵区马卧泥片

  266.67

  871.105276

  四

  夷陵区磨坪片

  133.33

  420.578382

  五

  夷陵区柏果淌片

  133.31

  407.508296

    2、招标范围:各标段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

    3、资金来源:省级财政投资。

    4、工期要求:各标段工期均为365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42/T 564-2009)、《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3-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 562-2009)的合格标准以及规划设计的要求。

  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现场考勤管理要求:为加强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的考勤管理,根据湖北省国土整治局要求,各标段中标人须在施工现场配备人脸识别考勤机,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审查条件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有效的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备案登记资格的施工企业,受到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处罚,正处于禁止投标期间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投标,已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夷陵区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投标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备案登记资格证明材料,以评标当天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查询结果为依据)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临时执业证书的须加盖延续注册章),证书上记载的聘用企业须为该投标人且未在其它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同时须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现场管理人员中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必须具有对应有效的上岗证书或培训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员同时须具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须提供社保缴纳发票或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用章的,能反映开标前三个月(2016年4月-6月)中任何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投标人为上述所有人员缴纳个人社保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各证书、证明原件)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均须为该投标人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备案的人员且拟任本项目岗位须与备案的技术岗位相一致,且不得在湖北省内其他在建土地整治项目中任职;(以评标当天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查询结果为依据)

  7、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9、投标人只允许针对本项目投标,不允许针对标段(合同段)投标。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有关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且投标文件中应有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lzfcg.com)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投标注册的企业须先办理网上投标注册(具体操作参见http://www.ylzfcg.com首页企业网上注册须知)。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16年8月6日至2016年8月29日上午10:00时。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ylzfcg.com),通过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捌万元整(人民币8000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会时间)均为2016年8月29日上午10时00分(上午8时至10时00分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即开标会地点)均为夷陵区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大厦4楼423室)。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的同时对投标文件进行编号,该编号即为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的唯一编号。

  2、每个投标人仅限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必须是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若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进入开标厅;若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是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进入开标厅;未按上述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8月6日。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办公室

  宜昌市夷陵区雾渡河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办公室

  宜昌市夷陵区下堡坪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办公室

  宜昌市夷陵区三斗坪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办公室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

  联系人:李国鹏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9号

  联系人:胡廷勇

  电话:****-*******

  2016年8月5日

标签: 区别 辨别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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