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第二高级中学定制印刷品采购
本溪市第二高级中学定制印刷品采购
本溪市第二高级中学定制印刷品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第二高级中学定制印刷品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展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Y-FW********
项目名称:本溪市第二高级中学定制印刷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7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70.000.00元
采购需求:定制印刷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实际以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单位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展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线下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7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展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允许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应将所有材料放至一个PDF文件中)发送至我司*********@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注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并电话(024-********)确认。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向指定电子邮箱发送具体信息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第二高级中学
地址:本溪市第二高级中学消防校区
联系方式:139*****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展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观山街观山悦公馆1-11栋2门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女士
电 话:024-********
2024年7月17日
标签: 定制印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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