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内容制作
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内容制作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内容制作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370*****022600*****0002
项目编号、标包:SDGPP370*****022600*****0002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单位万元):14.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微信公众号及小红书账号运营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文案内容策划、撰写②拍摄(摄像+摄影+航拍)③图片设计(精修)+视频剪辑(精剪)④信息流投放运营⑤账号数据优化(人群、年龄等)⑥阶段性账号分析总结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定向委托文件。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资格要求: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接主体,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的通知》(龙财采〔2022〕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承接主体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购买主体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并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二)采购计划安排 1.获取定向委托文件时间: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2日08: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承接主体通过邮箱将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ytsh9571@126.com 邮箱后拨打电话(133*****455)进行确认后获取定向委托文件;3、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7月23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7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4、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龙口市行政中心14楼1422室。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4-07-18至2024-07-22(北京时间)。
2、地点: 龙口市行政中心14楼1422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锦芳
联系方式: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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