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激光源及综合控制系统意向公开第1包招标公告
强激光源及综合控制系统意向公开第1包招标公告
强激光源及综合控制系统采购意向
一、采购意向公开表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参 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 注 |
1 | 强激光源及综合控制系统 | 完成某模拟操作系统的导调、控制和出光功能。 | 1. 对操作过程进行管理和监控。 2. 完成综合态势处理、辅助决策等功能;接收目标探测与指示,给其它模拟分系统下发目指等信息。 3. 模拟光纤激光器和准直耦合子系统,完成激光的产生和准直耦合等功能。 | 495万元 | 2024年7月 | 供货周期90个工作日,详情可与甲方对接 |
二、公示及受理期限: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31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箱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外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邮箱:*********@QQ.com
(2)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提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材料依据;或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5)具有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证书(二级或二级以上)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或乙级以上)证书。
(6)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
(7)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设置以上条件的理由是:系统涉及到特定型号设备的部分参数指标,需要相应的资质条件做保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桑先生
电 话:186*****050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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