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四平卷烟厂2024年视讯维保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四平卷烟厂2024年视讯维保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四平卷烟厂2024年视讯维保服务(2024.9-2025.8)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
行政区域 四平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7日 15:4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8日至2024年07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4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 ¥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鹤
项目联系电话 0431-********
采购单位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
采购单位地址 四平市环城路西18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玲0434-*******
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鹤0431-********

项目概况

四平卷烟厂2024年视讯维保服务(2024.9-2025.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详见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JLZB-2024-483

项目名称:四平卷烟厂2024年视讯维保服务(2024.9-2025.8)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至 2024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以下统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四平卷烟厂2024年视讯维保服务(2024.9-2025.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四平卷烟厂2024年视讯维保服务(2024.9-2025.8);

1.2项目编号:HC-JLZB-2024-483;

1.3服务内容及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驻场人员的现场服务部分和硬件维修、维保服务两部分,其中人员驻场,以提供的日常管理、技术支持、设备调试、会议支持等服务(此项目内容为总价固定模式)。另外提供会议广播及视讯系统、拼接屏及辅助设备的硬件维修、维保服务。(此内容为固定单价模式)

1.4 项目规模:45万元(含税)

本项目主要包括驻场服务和硬件维修、维保服务两部分。

1.4.1驻场服务:此部分为总价固定模式,要求不低于二人驻场,正常情况下5*8工作制,周末要求有一人值班。控制价为12.36万元(含税)。

1.4.2硬件维修及维保部分:采用固定单价,按实结算方式,最终硬件设备的结算以在维保中实际发生量为准,控制单价明细请详见附件《控制价审定表》。

1.4.3项目整体执行金额不超过预算45万元(含税)。

1.5服务地点:吉林省四平市环城路西1818号湖南中烟四平卷烟厂;

1.6服务期限:2024年8月28日-2025年8月27日

1.7质量要求:1、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人的技术要求。2、系统调校修复升级后达到系统运行技术标准相关要求。3、提供及时响应维保服务,确保所维保的设备和系统能够正常运行。4、严格按照维保内容及要求进行系统全面维护保养工作,所列维保内容执行率必须达到100%;

1.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

2.2 财务要求:财务状态良好,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如投标主体是2024年1月1日以后新的工商注册单位,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3 信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2.4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2.5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投标人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2.6 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2.7 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提供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递交的资质材料(注明原件提供要求)

3.1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如投标主体是2024年1月1日以后新的工商注册单位,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3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4 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5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投标人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6 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3.7 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提供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3.8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复印件。

3.9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10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11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同意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程序》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注:上述3.1-3.9条款要求提供的材料如未注明提供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同时以上材料必须由投标人扫描后列入投标文件中。原件需单独密封,封皮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内装原件名称数量等,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如未按照要求提交,视为无效投标。)

3.10 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评标办法如注明提供原件,须提供原件,与其他原件一起密封提交,同时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扫描后列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计分。)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进行现场审核。

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4.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7 月 18 日至2024年7 月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获取招标文件。

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国裁判文书网” 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及地址

6.1时间:2024年8 月8 日 9:30(北京时间)

6.2地址: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北建平街335号)。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8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5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6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

地址: 四平市环城路西1818号

联系人: 王玲

电话: 0434-*******

监督人:孙兴国

电话:0434-*******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人:刘鹤

电话:0431-********

2024年7 月 17 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平卷烟厂     

地址:四平市环城路西1818号        

联系方式: 王玲04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金融第五城18栋            

联系方式:刘鹤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鹤

电 话:  0431-********

 

标签: 维保服务 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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