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大型车辆停车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兴隆县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大型车辆停车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兴隆县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大型车辆停车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大型车辆停车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兴数政投字[2024]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国投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雾灵山镇; 2.2工程规模:拟占地面积为*****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改造大型车辆停车场3处,主要包括场内硬化、绿化、亮化、车辆识别硬件设施、停车收费系统、围栏、监控等,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内完成)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1个标段,本次招标估算价560万元,建安工程费采用费率方式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17 17:00至2024-07-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0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兴隆县国投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承德市兴隆县联系人:池海涛电 话:0314-*******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地址:承德市双桥区 联系人:王誉衡电 话:0314-*******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4-*******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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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大型车辆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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